反垄断“新常态”
在刚刚闭幕的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际金融报》记者3次邂逅美国高通[微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保罗·雅各布斯,前2次是在公开论坛上,第三次是在“戒备森严”的领军者村外,他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要求,怏怏回到了领军者村。
和大部分与会嘉宾相比,保罗·雅各布斯神情落寞、行事低调。半个月前,他的同事——高通公司总裁德里克·阿伯利第四次前往位于北京三里河的月坛南街38号院——中国国家发改委所在地,就高通涉嫌滥用无线通讯标准、在中国实施价格垄断一事进行沟通。
达沃斯闭幕当天,德里克·阿伯利再一次前往发改委进行第五次商谈。就在商谈前一天,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透露,高通垄断案调查结束,马上将进入处罚阶段。
如果反垄断调查结果成立,高通可能面临营业额1%-10%的罚金,金额可能高达12亿美元(约合72亿元人民币)。
高通只是“冰山一角”。从8月20日至今的30天里,发改委反垄断局先后披露汽车零部件、浙江保险行业、水泥企业等多个反垄断案件,开出罚单累计金额达17.7亿元。
伴随着执法机构密集“亮剑”,市场上既有为中国反垄断迎头赶上、着力护航的“叫好声”,也有对反垄断执法向民生产业进一步延伸的殷切期盼,更有对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担忧和质疑。
外商投资大幅下滑
7月中国吸引外资大幅下降,反垄断“吓退”外资?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最新数据:中国吸引外资金额由6月的同比增长0.2%,迅速转变为7月的同比下降16.95%。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给出的官方解释是:吸收外资数据在个别月份有一些波动是正常的,不足以反映整体走势,更不能去和反垄断调查挂钩,“全年利用外资的规模仍然会维持一个稳定平稳的发展”。
其实,中国吸引外资数据一向随着具体项目落地情况而起伏较大。数据显示,今年1-2月,中国吸引外资实现开门红,同比增长10.44%;3月同比下降1.47%;4月同比增长3.4%;5月同比下降6.7%;6月趋于持平,月度数据波动明显。
那么,这一次,为什么会与反垄断调查联系起来呢?
“《反垄断法》突然发威,在多个行业开出罚单,今年以来势头更盛,包括奔驰、微软[微博]、高通等多家外资巨头都遭到调查。”利得金融服务集团财经评论员谈佳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或许是一些人将两者联系起来的原因。”
针对舆论“反垄断针对外企”的担忧,沈丹阳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开展调查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查处垄断行为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中国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触犯了法律都应受到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发改委8月份的一份通报:已经完成了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工作,并将依法进行处罚。此外,针对克莱斯勒和奥迪的调查已查明存在垄断行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查奔驰上海办事处,多名奔驰高管被约谈。
除了汽车行业,工商总局专案组7月28日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内地的4个经营场所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并于8月4日对微软全球副总裁斯纳普一行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询问。此前的7月24日,发改委已经确定了高通垄断事实,并向中国公司调查高通的销售数据。
针对外企接连被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发改委在同一时间也调查了众多国内企业。相比之下,外企一般对反垄断的环境比较了解,也更愿意配合。
“从大背景来说,反垄断措施本身有利于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整体目标。”谈佳隆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都是缺乏的,通过某些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和外国技术的倾向性是十分明显的,以汽车行业为代表等领域甚至采用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引入外资,因此在税收和行业准入等方面外资往往享有了‘超国民待遇’。”
不可否认,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在经济发展初期的确起到了激活经济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外资的某些“超国民待遇”反而造成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绊脚石。
谈佳隆进一步分析:“这种情况在工业领域、服务业领域都长期存在,所以发改委、商务部重点关注反垄断调查,对汽车、医药、高科技等领域进行重点突破有这样的背景,中国需要更公平的市场环境来完成结构调整。”
“总体来看,反垄断并不会对结构调整的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反而有利于经济调整,祛除商品价格中的垄断红利,有利于制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拉动居民消费,提供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谈佳隆指出。
欧美商会相继发难
日前,中国欧盟商会给《国际金融报》记者发来一封声明邮件:“鉴于多个行业在过去的一年里经历的反垄断调查,我们始终认为《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将有益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各产业领域内围绕《反垄断法》开展的调查正逐年增加,这表明了各界对企业日益提高的期望和要求。同时,这也意味着依法对企业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审查与问责也作为重要目标被提上日程。
“欧盟委员会在调查方面的过程透明性可为中国反垄断调查提供范例。”不过,中国欧盟商会话锋一转,随即指出,“调查必须不对结果作任何预判,接受调查的企业也必须被保障充分享有辩护的权利。值得担忧的是,欧盟商会并不确信这些关键要素在近期的调查中得到系统性的保障。”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来自多个领域的企业反映,在未进行充分听证的前提下,有关部门通过带有恐吓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惩罚和治理,这类现象值得高度警惕。完整的法定诉讼程序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诸如告知企业不要对调查者提出质疑和挑战、不要在审讯环节雇佣律师或求助其政府、所属商会等行为都与最佳讼程程序背道而驰。”
欧盟商会承认有不少中国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而接受调查,尽管如此,欧洲商界对于外资企业在相关调查中是否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疑虑在逐渐加重。事实上,在部分被调查的行业中,中国企业并未因相似缘由被调查。
9月9日,欧盟商会最新报告《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14/2015》(下称《建议书》)再次称,在华经商的“黄金时代”正远去,中国两位数的增速将无法被依赖,即将迎来的是一个长期、可持续的“白银时代”。
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表示:“欧洲公司已调低了对中国市场的商业预期,也缩减了投资计划。”他进一步呼吁,“给在华的欧洲公司平等竞争环境。尽管外资对中国加大力度打击腐败和商业违规表示欢迎和支持,但对于反垄断调查中涉及外资企业的比例、调查的方式表示担忧和质疑。”
与此同时,美中全国贸易委员也发表声明称:多数美国企业表达了对中国加大反垄断审查的担忧,这进一步说明外国企业对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观感正在恶化。
根据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2014年对成员展开的调查,86%的受访企业表达了担忧,其中多数最担心执法问题。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代表着苹果、福特和沃尔玛等大约220家在华开展业务的美国企业,彭博新闻社的母公司彭博有限合伙企业(Bloomberg LP)也是其中的一员。根据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18%的受访企业表示在定价等竞争方面受到过调查。
在中国今年加大反垄断审查力度,对汽车零组件企业开出创纪录罚单后,代表美欧企业的其他团体也表达了类似担忧。过去一年来,跨国汽车制造商、科技企业和食品公司都在中国受到了反垄断调查。
中国美国商会在其8月份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指出:60%的受访者感觉中国对外资的友好程度不如以往,高于2013年末调查时41%的比例。
对于欧美商会的相继发难,中国政府密集派发“定心丸”。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9月8日在厦门举行的第18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表示,“中国发展了,资金充裕了,但我们绝不会因此忽视外资的作用,更不会排斥外资企业”。
随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的会场上透露,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企业,外国企业只占10%。他强调,中国反垄断不针对特定企业,不搞选择性执法。“中国的大门打开了,会越来越大,绝不会关上”。
据悉,截至目前,发改委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共计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外资企业的案件2件,分别为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和利乐公司涉嫌垄断案,仅占其案件总数的5%;其他案件37件,案件当事人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司制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占案件总数的95%。
本周初,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这3家反垄断执法机构更是“破例”联席召开媒体吹风会。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会议上强调中国反垄断不戴有色眼镜,“老百姓举报谁,我们就查谁”。
许昆林强调,反垄断执法没有针对任何市场主体,也没有针对外资企业,执法始终是从垄断行为出发,并不存在所谓“选择性执法”。反垄断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而不是保护民族企业,被调查的企业的法律权利是充分得到保障的。
国家领导到执法机构,中国官方之所以密集为反垄断背书,除打消外资疑虑,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反垄断执法已逐渐从曾经的“突发新闻”演变成中国官方管理市场的常态工作。
“跨国企业认为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越来越缺乏竞争力的‘感受’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享有‘超国民待遇’到‘一般国民待遇’是需要适应的,而对于外国资金不必要‘过分’热情和宽容,而是严格依据法律将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在谈佳隆看来,“这反映出外资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正在降低。”
外资保险逆袭发力
加拿大布鲁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布莱恩·梅特卡夫(Brian Metcalfe)给全球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咨询。9月17日,他在出席《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未来发展方向(2014)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后,接受了《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
布莱恩·梅特卡夫说:“随着市场的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的机遇将不断增加。我跟很多外资保险公司有过接触,他们都十分看好中国市场。当然,他们也遇到了很多挑战,目前,外资保险开展业务的步伐仍十分缓慢。”
不过,最近发生的一件大事让不少外资保险看到了希望。9月2日,国家发改委通报处罚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针对车险市场的“自律公约”涉嫌垄断。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表示,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签订内部协议、圈定车险费率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如2008年车险市场份额超过4%的公司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不超过15%。
而上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为此,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被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安永金融服务合伙人郭杭翔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反垄断的目的在于改善市场环境,规制本国市场秩序,从而保证充分、平等、有效的竞争,目前大多数国家反垄断都是如此。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对所有市场上的合法经营的公司(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都是一个利好,但也并不能认为单纯的垄断状态是违法的,反对的是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
“中国庞大的市场,相对成熟的外商投资环境是决定外资进来的关键。”郭杭翔进一步分析说,“对于大部分外资保险公司而言,大型内资保险公司、监管变化以及人才储备是未来发展的最大隐忧。”
《报告》指出:在过去2年里,外资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11年的4%增加至2013年5.6%,但仍明显低于2005年8.9%的峰值水平。相比之下,2005年,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不足1.3%,而2013年这一比值也只有1.28%。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在外国商会质疑反垄断“有选择性”执法声浪渐高时,对国内保险业出手,根据涉案行业协会和企业被举报垄断车险价格,调查之后狠罚了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以及23家本土保险公司,有力回击了外界的质疑。
国际贸易影响甚微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垄断行为均十分警惕,大多数都制定了较为完善和严格的反垄断法律法规,对垄断行为施以严厉处罚。以美国为例,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在2013年就发起了近百项反垄断调查。
中国光伏企业一直是众矢之的。
2011年,美国针对中国光伏发起了第一次“双反”,其却仍以占2013年中国光伏出口额10%的比例,位居中国光伏第三大海外市场;2014年,美国对中国光伏发起第二波“双反”调查。
与此同时,中国许多企业在美并购都有被拒的经历:2011年2月,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要求中国华为撤回对美国三叶公司的资产收购,这已经是华为第三次被美国挡在门外;2009年,“中国西色国际”收购美国金矿被拒;再往前,2005年,中海油并购美国尤尼科也被拒。
欧盟与中国企业的“双反”之争也从未停止。欧盟贸易执委卡瑞德古特首次确定,中兴、华为违反欧盟的反倾销、反补贴规定,并表示,准备对这些中国企业的反竞争行为发起正式调查,以保护欧洲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对中国企业的“双反”调查时有发生,一些出口企业受到了严重影响。近几个月,中国的反垄断调查又涉及多家欧美跨国企业,是否会影响中国与欧盟以及中国与美国的贸易交往?
此前,有消息人士透露,美国财政部长雅各布·卢近日致函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指责中国反垄断调查会对外国公司有严重的影响,并警告称,可能给中美关系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未给予正面回应。
谈佳隆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全球经济依然萎靡,导致各个经济体出口受到抑制,这也使得贸易保护主义无可避免地出现了抬头的倾向。反垄断、反倾销调查是国际贸易交往中常态,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发达国家往往指责新兴国家出口产品存在倾销,而新兴国家则往往指责发达国家利用产品优势地位进行垄断。”
“这些贸易争端并不会影响中欧、中美之间正常的贸易关系,短期看也不会蔓延成为贸易战。”在谈佳隆看来,“中国企业应该在国际贸易中尽量避免陷入反倾销调查,比如应该通过更好的技术创新、劳工保护、环境保护等措施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渐渐摆脱依靠价格战竞争模式,以免陷入倾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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