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中秋节前夕,北京的大街小巷开始弥漫着过节的气息。而在中石油总部大楼前集结很多人,他们打着横幅表示抗议,上面写着企业维权,要求中国石油退还我企业保证金。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原来在2013年3月,中石油绥化中心一位副经理对外称,绥化中心将在2014年对5个储油库进行拆迁改扩建,承包者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就可以承接项目。听起来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但直到合同施工日期逼近,想要承接项目的企业主们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保证金没了踪影。被骗走巨额资金的企业住们再也坐不住了,就集结到了一起希望中石油相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受害人李长林(化名)说,7月1号发现项目有问题至今,不少人的正常生活已经受到了影响。
李长林:现在发生事之后,有些受害企业挺不住了,不但影响其他工程,整个家庭生活、各方面通通都乱套,都有所变化了。
据受害人梳理的文件,这件事最早发生在2013年,中石油绥化中心副经理栾圳龙陆陆续续向做拆迁改建工程的企业表示,中石油绥化中心将在2014年对5个储油库进行拆迁改扩建,总投资金额共计3.185亿元,项目金额从850万到1.2亿元不等。多位受害人都表示,签合同之前,栾圳龙向他们展示了工程委托书等各种材料。
李长林:我是今年六月初通过朋友介绍的,说他们黑龙江省石油(绥化)销售公司有个这活,拆迁改造一个储油站,到了之后,跟领导叫栾圳龙,是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他就说了不是一家,绥化、伊春、肇东、嘉荫等五个地方加油站改造,然后他们在电脑里就给我提供相关领导的批函、计划乃至拨款条件的手续这些东西还有合同,还有书面的指示的带红章的这些材料。
记者:这个公章还有批示都是哪个级别的?
李长林:都是省公司的。
尽管承揽这个工程须要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而且要提前交一笔金额不低的保证金,但是栾圳龙开出的条件极具诱惑力。
李长林:当时交了钱的时候就说半个月,半个月就进场开工了,因为拆迁费总共是1700万,就拨1700万的百分之五十,那就拨850万,所以大家都是不惜一切代价的高利贷拆款。
6月13号,李长林150万的保证金打到了栾圳龙指定的账户上,一切只等着7月开工,7月1号,当他按照和栾圳龙的约定,来到中石油绥化分公司商谈工程细节时,他发现,在栾圳龙的办公室外,站着不少跟他一样,从事拆迁改建工程的企业代表。
李长林:他办公室门口以及外面相继得有7、8伙人,都是干这个事的,这些人一碰,完了,同一个项目好几伙人干,觉得是“一女多嫁”。
回想起整个过程,很多企业代表至今都没能察觉究竟哪儿出了纰漏,有公章、有批示的工程,怎么就成了诈骗?另外一位受害者刘女士说,当初栾圳龙指定的账户其实是他的个人账户,但是并没有起疑心。
刘女士:当时他就说这个钱,是因为他们单位有一个纠纷,不好打到单位账户,就打到个人账户。
李长林和其他的企业主多次与绥化分公司、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以及北京中石油总部联系,希望讨个说法。
李长林:他们当时口径是啥呢?就是这个项目确实申报了,但是没有批下来,等于他以申报的项目和我们洽谈签合同了。
在受害人给记者的复印件中,确实包含中石油绥化分公司发给相关部门的申请文件,同时还有一份中石油黑龙江省公司的同意储油库改造项目的复函。不过,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了解该事情的工作人员刘景忠的电话,对方却对此予以否认。
刘景忠:现在案件正在办理当中。我们也在关注之中。
记者:对于栾圳龙的行为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明呢?
刘景忠:个人、个人诈骗。
记者:这个工程完全不存在吗?受害人说这个项目曾经进入到审批程序?
刘景忠:没有,这就是他虚拟的,是刑事诈骗,我们也在积极的关注之中。
发现被骗之后,李长林等受害人给大家编了号,现在排到第26号,但实际上受害承包商并不止这20多家,绥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郭静慧说,栾圳龙目前被正式批捕已经有一个月了,其他还没有与公安局联系的企业,必须要抓紧时间报案。
郭静慧:如果不到公安机关来报案,怎么能认定被栾圳龙被诈骗?只有他们来报案,实事求是的提供客观证据,公安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把案件立案。他们维持他们的合法权益,包括被骗下一步的公安机关追缴之后的反赃,这个是对他们权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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