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汉林业案引发律所间诉讼 独立委员会报告被质疑

2013年12月18日 07:42  法治周末 微博
                  

  为中国企业提供海外上市服务的律所之间起了争斗。此前嘉汉林业承销商称中国两家律所通商和竞天公诚在为嘉汉林业海外融资提供服务时存在疏忽和失职,并向其提出巨额索赔。随后,通商和竞天公诚认为其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最终形成的法律意见书没有问题,前述指控给他们带来了负面影响,转而起诉另外一家中国律所君合,因为通商和竞天公诚认为,他们提供的尽职调查被质疑源于嘉汉林业独立委员会出具的一份报告,而君合是独立委员会聘请的中国法律顾问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在北京市朝阳区CBD(中央商务区)区域内聚集着众多知名律师事务所,其中在为中国企业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这一领域,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商”)、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竞天公诚”)以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被认为是行业的翘楚。

  私募股权投资研究机构清科集团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竞天公诚、通商以及君合位列2011、2012年度“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法律顾问机构10强”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的法律顾问机构10强”。

  然而,环球网12月11日发布消息称,君合被通商和竞天公诚告上法庭,理由是侵犯名誉权。该消息同时指出此事与此前通商和竞天公诚在加拿大被以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美银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为首的11家国际投资银行告上法庭一事有关。

  此消息引发律师行业特别是资本市场领域律师的广泛关注。已有数名该领域律师向记者表示,他们高度关注此事,因为律师界同行起诉同行的案例非常罕见,而且此事涉及海外诉讼。

  12月13日和12月16日,通商和竞天公诚方面分别独家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对君合深圳分所的合伙人佟珂、君合律师事务所、嘉汉林业独立委员会的3名成员以及美林美银、瑞士信贷提起了侵犯名誉权之诉,通商的索赔额为1.5亿元人民币,竞天公诚的索赔额为1亿元人民币。

  通商方面向记者表示,他们已收到三中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记者在竞天公诚还见到了盖有三中院公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君合方面负责此事的李晓阳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尚未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及相关诉讼文件,之前君合也未接受任何媒体对此事的采访。

  嘉汉林业独立委员会的3名成员以及美林美银、瑞士信贷尚未对此事公开发表意见。

   源起嘉汉林业案

  在通商和竞天公诚起诉君合之前,嘉汉林业的承销商(包括瑞士信贷证券和美林证券在内的11家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通商和竞天公诚在提供服务时存在疏忽和失职,要求这两家中国律所对承销商在集团诉讼或其他与嘉汉林业有关的诉讼中可能承担的责任负责并赔偿,并要求中国律师事务所赔偿承销商们在诉讼中将被要求判罚的金额。

  更早之前,加拿大律师事务所Siskinds和Koskie Minsky代表嘉汉林业投资者对嘉汉林业的前任审计师、顾问和承销商提起了诉讼标的为90亿美元的潜在诉讼。

  这些信息更广泛地为人所知,源于英国杂志《The Lawyer》在今年10月的一篇报道。

  嘉汉林业是一家曾在多伦多交易所上市且市值一度高达60余亿美元的中国林业公司。2011年,嘉汉林业因美国空头机构浑水公司提起的欺诈指控导致价格暴跌。

  在这之后,通商和竞天公诚负责人分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刚刚收到来自加拿大法院的诉讼文件。

  承销商对两家律所的指控源自于2007年至2010年间嘉汉林业的7次融资交易(包括债券和股票发行),通过该7次融资交易,嘉汉林业共募集了超过20亿美元。在这些发行活动中,竞天公诚是发行人嘉汉林业的中国法律顾问,通商是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有关此事详细报道见本报10月31日第192期9版《中国律所的海外劫》)

  通商和竞天公诚方面向记者表示,《The Lawyer》的该篇报道引发了国内媒体的报道和网络热议,律所的工作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而两家律所在经过反复论证和讨论之后,认为在嘉汉林业上市融资项目中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最终形成的法律意见书中,律所不存在法律上的过失和不实之处。他们正准备赴加拿大应诉。

  据通商和竞天公诚方面透露,他们在嘉汉林业融资过程中提供的尽职调查被质疑源于嘉汉林业独立委员会的一份报告。

   独立委员会报告被质疑

  加拿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www.sedar.com)的公开资料显示,在浑水发布嘉汉林业的做空报告后,嘉汉林业的3名独立董事组成了独立委员会对嘉汉林业进行了调查,而君合就是独立委员会聘请的中国法律顾问。

  记者在加拿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有关嘉汉林业的几百份英文文件中找到了上传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的嘉汉林业独立委员第二份中期报告以及报告的附件部分。

  中期报告的第25页上的一段话中提到,独立委员会称他们不清楚中国法律顾问(指通商、竞天公诚)在出具法律意见时采取了何种程度的尽职调查,但在独立委员会看来,君合的尽职调查是非常严格的。

  “他们作了对比性的陈述,但他们根本没有来询问我们做了什么工作。”竞天公诚方面表示,独立委员会在没有对竞天公诚工作作调查的情况下就在公开的报告中对竞天公诚的工作作了对比性陈述,这是有损律所声誉的,使律所的名誉权受损。

   “法律意见”被指无效

  此外,前述报告的附件部分列出了君合的法律意见草稿以及独立委员会的顾问参与独立委员会议的情况,其中法律顾问的名字中出现了佟珂。

  通商和竞天公诚方面表示,君合出具的法律意见是无效的,因为负责嘉汉林业案的具体经办人佟珂并没有中国律师资格,佟珂所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的行为是非法的。

  通商与竞天公诚方面向记者表示,事关律所的声誉,起诉同行和自己的客户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律师法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竞天公诚方面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在君合总部所在地及君合各分所所在地——北京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等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公开数据库中没有找到佟珂的律师执业证记录。

  通商方面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他们经过核查没有发现佟珂的律师执业证记录。

  但是,在君合的官方网站上显示,佟珂的身份是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合伙人:“佟珂律师于2002年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佟珂律师在君合的主要业务包括:分别代表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参与境外公司收购国内上市公司股权项目,代表多家国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跨国公司参与其在中国的资产并购与重组,及代表国内公司在香港的上市等。”

  君合官网还介绍称:“佟珂律师现为美国律师协会及纽约律师协会会员。”

  佟珂在回复法治周末记者的邮件中称:“我所已成立由李晓阳律师负责的工作组处理此事,包括回答媒体的询问和采访的要求。请您与李律师直接联系。很抱歉我无法给您提供任何信息。”

  而君合所李晓阳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没有收到诉讼文件,有关这一问题他不发表任何意见。如果立案,此案不涉及个人隐私,应该会公开审理。

  法治周末记者向北京市司法局求证佟珂是否持有律师执业证,但未获答复。

  法治周末记者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律师查询”项目以及北京律师协会官网“律师、律所诚信档案”项目中没有查询到“佟珂”的相关信息。

  法治周末记者亦联系了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市司法局内部系统中没有查询到佟珂相关的备案信息。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目前他们没有收到有关佟珂执业的投诉。

  记者亦联系中国律师协会以及北京律师协会多位人士询问持外国执照律师的执业范围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这些人士皆以此事非常敏感为由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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