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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年内首向央企开罚单 叫停神华煤化工项目

2013年01月23日 08:50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1月23日电 (能源频道 史建磊)日前,环保部今年首向能源央企旗下项目开出罚单,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环保部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0万元。

  21日,环保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煤制烯烃项目于2005年3月经环保部环评批复并于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但至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仍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环保部认为,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环保部决定责令该公司煤制烯烃项目停止生产,并罚款10万元。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总投资170亿元,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自主研发的DMTO专利技术,是世界首套最大煤制烯烃示范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1月,项目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试运营当年即累计生产聚烯烃产品50万吨,营业收入56.4亿元,实现利润近10亿元。

  2012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利润6亿元,成为我国5个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中第一个进入商业化运营并取得较好效益的项目。

  不过,依照环保部规定,在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之前,神华包头公司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其实,近年来我国企业环境违法现象不断出现,其中不乏国企甚至央企的身影,不过央企首遇罚单还是在去年5月份。

  在5月22日,环保部连开两份罚单,处罚对象为中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受罚原因均为未批先建。环保部责令上述两工程停止建设,分别罚款20万元。

  据悉,“未批先建”是环评违法中最严重的形式,而本次神华煤制烯烃项目因“三同时”违规被罚款10万元,已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最高限额。

  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到,“十一五”以来,内蒙古煤制油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投产和在建的产能总共近200万吨/年,其煤化工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5%以上。

  有业内人士表示,煤化工是一种高污染、高排放、高耗水产业,而内蒙古地区水资源匮乏,生态脆弱,环保形势较为严峻。(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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