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药集团针对加多宝公司提出“诉中禁令”申请一案昨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广药要求禁止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一类广告语,加多宝方则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申请。
听证会上,广药就“诉中禁令”申请提交材料。广药申请立即禁止加多宝、广州南沙区百货经营者彭碧娟在其广告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微博]改名为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的行为;此外,申请立即禁止上述两者在其广告宣传及生产、销售的凉茶产品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加多宝否认曾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并认为广药的“诉中禁令”申请书内事实不清、权利不明确,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禁令请求。加多宝同时表示,就广药提出恶意禁令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表示,诉中禁令是我国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而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移植的专门性条款,而且仅仅体现在知识产权法系。在涉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中,并没有关于诉中禁令的明确法律规定。因此,广药诉中禁令获裁定支持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