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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购尼克森获批 加拿大政府称下不为例

2012年12月10日 03:03  第一财经日报 微博

  蓝乙宁 徐沛宇

  在加拿大向外国国资关闭收购本国资源的大门之前,中海油从门缝里挤了进去。

  当地时间12月7日17时许,加拿大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在渥太华宣布,该国政府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EO.NY,00883.HK,下称“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NXY.NY)。

  经过整整100天的斡旋,这笔价值194亿美元的中国企业迄今最大海外收购,终于迈过了最重要的一关。

  加拿大政府同时批准了马来西亚国有石油公司Petronas对该国天然气公司Progress的收购。

  “这非但不是一个趋势的开始,反而是一个例外的结束。”哈珀在宣布上述两条消息后旋即表示,未来,外国国企如欲收购加拿大企业,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核,尤其涉及自然资源的收购,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

  中海油承诺每年报告

  今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将以151亿美元现金并承担43亿美元债务的条件,收购尼克森公司100%流通的普通股和优先股。8月29日,加拿大工业部启动对该收购案的审批程序,并两次延长期限。

  12月7日当天,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Christian Paradis)发表评论称,中海油已郑重向加方做出长期承诺,在经营管理、商业发展方向、雇用人员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符合加经济发展利益,并每年就执行情况向加拿大工业部报告。

  8日,中海油证实了收购获批的消息,同时表示,该公司为了通过这一审批,亦向加拿大方面做出了让步,除了此前提出的六项承诺外,承诺向加拿大工业部提交有关年度执行报告。

  另外,由于尼克森公司系美国股市上市公司,该收购案还须等待美国方面的审批,可能影响其预定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交易的时间表。

  “这(提交年度报告)不是我们主动提出的承诺,是加方在审批过程中对我们提出的要求。”中海油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为了通过审批,我们答应了这个要求。”至于有关执行报告将包括哪些内容,该人士表示暂不清楚,双方可能还将进一步研究细节。

  无论如何,能够通过政治审批,是一件喜事。中海油董事长王宜林评论称:“我们很高兴并购尼克森交易获得了加拿大工业部的批准。中海油将因尼克森优良资产及优秀员工队伍的加入而受益。”

  在哈珀宣布通过收购案之后,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表声明称:“我们欢迎加拿大政府就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能源公司作出的决定。中海油与尼克森的合作是建立在互利共赢基础上的商业行为,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将为双方企业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相信,只要双方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中加经贸合作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何曼青对本报表示,中海油通过加拿大审批,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而言是一个具有转折性意义的事件。中海油吸收了上次收购优尼科失败的经验,并且抓住了全球经济不景气带来的良机。

  “万里长征第一步”

  尼克森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其资产包括加拿大的油砂项目、也门的油田、西非和墨西哥湾的近海油气田等,其2012年第二季度的平均日产量为20.7万桶油当量(不含矿费)。截至2011年12月31日,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计算,尼克森公司拥有9亿桶油当量的证实储量及11.22亿桶油当量的概算储量。

  有机构估计,中海油以194亿美元(151亿美元现金加43亿美元债务)的代价收购尼克森后,将为自身带来约20%的产量增长、约30%的证实储量增长,并使其储采比(剩余储量按当前生产水平尚可开采的年数)从9.6年增至10.3年。

  但要真正消化这笔交易带来的益处,中海油还面临一系列的考验。何曼青认为,从以往经验来看,管理理念分歧等因素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收购最终失败,此类案例占海外收购总数的一半以上。中海油收购尼克森之后,也面临经营管理、文化融合等多方面的挑战,所以更大的困难也许还在后面。

  上述中海油内部人士也对本报称:“获得加拿大政府的审批只是完成了万里长征第一步,后面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针对中国设限?

  一直伴随该收购案的政治争议就已预示了未来的挑战,甚至是“挑刺”。

  自中海油宣布收购计划起,加拿大国内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民间的反对声音给保守党的哈珀政府造成巨大压力。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允许外国国有公司收购加拿大自然资源领域的企业;是否会威胁加拿大的国家安全;中国企业劳工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以及中国是否会向加拿大提供对等投资机会等等。

  面对这种政治压力,哈珀政府给出的回应是,批准此次收购,但“下不为例”。

  一名久居加拿大的中国学者对本报评论称,哈珀此次划出了一条底线:今后外国国企对加拿大资源资产的收购将面临更严格审核,一般不予批准;考虑到中国公司对加拿大上游资源的兴趣,这条底线似有针对中国国资的色彩。他还提到,挪威国有公司Statoil同样在加拿大拓展业务,就从未引起过这么大的反应。

  不过,蒙特利尔银行工业和国家分析经济师陈蔚纯认为﹐哈珀的表态并不意味着大门已经完全关闭。加拿大资源丰富,而中国发展需要大量资源,双方总有互惠互利的地方,总能找到相互接受的条件。

  “加拿大联邦政府需要制定明确的规则,表明自己对外国投资的开放态度,也便于海外投资者遵行。”陈蔚纯说。

  7日当天,加拿大政府发出的一条新闻通告列举了一些针对外国国企的审核标准:首先看该国有公司对被收购加拿大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其次看该国有公司对被收购加拿大企业所在行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三要看该国有公司所在国政府对被收购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新规歧视外国国企?

  目前,对于本国企业被外国企业收购,无论收购方是私企还是国企,加拿大政府启动审批程序的起点是项目金额达到3.3亿加元(约合20.7亿元人民币)。但加拿大政府将制定新规,将私企的审批起点放宽至10亿加元(约合62.8亿元人民币),而对外国国企则仍维持在3.3亿加元的窄口径。

  对于哈珀政府的上述新规,加拿大国内也存在着一些批评意见。

  加拿大《国家邮报》评论称,哈珀总理通过中海油收购案但又对其他外国国企关上大门的做法,虽然达到了政治上的平衡,但却损害了总体上的政治一贯性。在原有的投资法基础上,又加上针对外国国企的新规,结果是原本就不够明晰的外资投资政策,现在不但模糊还更加复杂,而且涉及到油砂企业的收购,更要考虑“非常例外的情况”,令人无所适从。

  《国家邮报》进一步称,许多反对该项收购案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做决策时,政治动机会高于商业动机,但这属于该国企的企业内部事务,跟加拿大没有关系,跟收购案带来的利益没有关系。哈珀的做法相当于,以保护自由市场的名义,加强政府的控制。

  “如果加拿大政府对国企采取限制措施的话,中国的国企可能会采用另外一种身份来出现。”渥太华大学公共和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勒布朗(Patrick LeBlond)认为,商业收购就要按商业规则办事。

  “如果收购方遵守他们的收购协议,保障加拿大人的工作机会,保留设在艾伯塔省的总部,并且把那些高价值的工作机会留在加拿大,那这宗交易对加拿大来说就是一个净利益。大家别忘了,这些油砂还在加拿大的国土上,它们不可能跑掉。只要原油从地下开采上来,我们就可以收税。”勒布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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