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书成 华盛顿时间11月28日,备受关注的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案件并未当庭做出裁决。
在首次庭审中,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Ralls)的辩护律师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CFIUS)的辩护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展开激辩。最后主审法官认为案件较为复杂,并未当庭做出裁决。
今年7月至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和CFIUS先后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站,并要求他们在两星期之内从这些地方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90天之内从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
罗尔斯公司称上述项目被叫停后,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美元。随后,罗尔斯公司先后起诉CFIUS和奥巴马。三一集团在诉状中称,CFIUS针对罗尔斯公司下达的两项命令越出其权力法源721条款,违反了美国行政程序法702、704、706等相关条款。上述两项命令在没有提供任何事实证据、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该项目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结论,采取极为严厉的强制性停工,三一设备禁用等措施,违反美国行政法规。
三一集团还指出,奥巴马总统和CFIUS针对罗尔斯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超越了宪法和相关法规赋予的权限,属于违法操作;未经合法程序剥夺了罗尔斯公司的私有财产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此案是中国企业投资美国遭遇不公正裁决时,首次将美国总统和CFIUS告上法院。
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对媒体表示,现在他们静候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问题做出的裁决,期望美国司法系统给出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而一旦在华盛顿地方法院败诉,他们决心向美国上一级法院上诉,把这场将奥巴马推上被告席的诉讼进行到底。
美国财政部发言人则言辞激烈的称“三一肯定会败诉”。
“结果很难预料,但我们认为,过程比结果重要,因为这是一种态度,”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在博客上表示。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