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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结论处罚江苏省质检院 黄鸣声称要“提供进一步证据”
官方正式对“黄鸣[微博]举报日出东方造假骗补事件”作出结论性的回应,但上周末,黄鸣继续在个人微博上表达“强烈抗议”,对官方发布的《情况通报》表态“绝不认同”——在上述《通报》中,江苏省质监局虽指出江苏省质检院在太阳能热水器委托检验中存在问题,但也强调日出东方的产品“复检结果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这也就意味着日出东方被证明并不存在“骗补”过错。难怪黄鸣要“提供进一步证据,不揭开此黑幕决不罢休”。文/记者刘新宇
黄鸣仅咬出“小瑕疵”?
“尊重江苏质检局对事件的处理意见。”上周末,被黄鸣咬住不放的日出东方对本报记者作出谨慎的回复,不愿就事件作过多评述。
与日出东方“尊重”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黄鸣依旧“火气十足”。他在个人微博上发表博文称,对官方的调查结果表示:“我绝不认同!表示强烈抗议!”
由于事件此前引起了国家质检总局的注意,并“责成江苏省质监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处理”,江苏省质监局发布的《情况通报》中,阐明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此事认真调查处理的要求”,该局“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黄鸣此前质疑日出东方为获得第一批“太阳能惠民工程”补贴提交的报告有问题,主要体现在检测地点和检测时间不匹配,被质疑的报告中,该批产品检测日期为2012年3月25日至28日,检测地点为“本院光华东街/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方面认为,两地距离300多公里,检测的却是同一台样品,4日之内不可能实现。
在官方结论中,江苏省质监局对上述问题回应指出,江苏省质检院在本次太阳能热水器委托检验中,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时间编制错误。二是有80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部分检验项目利用了企业设备、设施和场地检验,违反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第16条规定。
“自我复检”遭黄鸣炮轰
但上述问题仅是“程序”上的问题,江苏省质监局也称,江苏省质检院“检验方法业内专家是认可的”,并且“该院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南京市公证处的见证下”,对相关产品实施了复检,复检结果“所有产品性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能效等级均为一级,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
据此,江苏省质监局作出了“给予该院(江苏省质检院)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责成该院开展内部整顿,严肃处理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院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的处理决定。
而日出东方就如其此前所表述的那样“无论是检测报告的时间填写错误,还是检测地点的选择,都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企业不该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日出东方“没有骗取国家补贴的主观过错”。
这样的结论显然不是黄鸣希望得到的。黄鸣认为,江苏省质检院“已经失去公信力”,“自我监督式的复检毫无意义”,因此对于复检结果“坚决不予认同”。
他还表示,“既然已经承认有检测报告违规,涉及到惠民补贴的国家政策,江苏质检院是否已经向国家工信部备案,主动申请取消相关产品的惠民补贴资格?”黄鸣表态称“近期我将提供‘检测造假门’的进一步证据,不揭开此黑幕决不罢休!”
业内分析:“骗补门”背后的利益
外界普遍认为,本来身处质疑漩涡的皇明太阳能,通过三番五次的揭露行业“潜规则”和炮轰竞争对手,成功转移了公众视线。有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指出,皇明太阳能不反思自身存在经营和战略失误,反而把问题归结于外界,是在制造话题,“不排除是设计好的套路,以达到转移视线、掩盖矛盾的目的”。
之所以选中日出东方,下面几组数据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在今年6月1日启动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太阳能热水器占15%以上,近40亿元的补贴规模,约可补贴1000万台,第一批入围企业有20家371个型号,而日出东方一家就有160个产品型号入围。
不仅如此,资料显示,2008年之前,皇明太阳能是该行业的第一品牌、市场占有率第一。2008年,日出东方(旗下包括四季沐歌和太阳雨两个品牌)超越皇明,并一直保持至今。而在资本市场上,日出东方已经成功上市,成为太阳能热水器上市第一股,而皇明多次IPO均受挫。
通过持续向日出东方发难,黄鸣不仅重重打击了对手的品牌和股价,也给自己“太阳能教父”形象之外多树立一个行业“监督者”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黄鸣还在继续导演自己的“大戏”——本月中旬,皇明在北京召开“皇明自媒企”发布会与“转型电商”媒体交流会,黄鸣宣布,皇明将自建媒体平台“自媒企”,掌控话语权。
姑且不论黄鸣的主观意图如何,“骗补”话题却一直是近几年来行业内的顽疾,黄鸣的“出手”客观上确实起到了警醒行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