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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诉重庆金美西百货不正当竞争并索赔30万

2012年11月01日 17:58  重庆商报 微博
金美西百货卖场内,销售香奈儿相关产品的店铺 记者 唐浩 摄 金美西百货卖场内,销售香奈儿相关产品的店铺 记者 唐浩 摄
傍洋品牌成被告  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傍洋品牌成被告  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傍洋品牌成被告  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商报记者 高亮 徐勤 见习记者 熊野

  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奢侈品巨头香奈儿[微博]将重庆金美西百货诉上法庭,并索赔30万元,此案昨日在市一中院开庭。

  其实,近年来,不少企业因未获授权卖奢侈品被告上法庭:康恩泰起诉上海凯菲工贸公司;卡地亚[微博]将“1号店”诉上法庭;LV在南京将19家商户告上法庭……为何这些商场要傍洋品牌,如何才能不再看他人脸色?

  昨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奢侈品巨头香奈儿起诉重庆喜地山集团旗下的金美西百货案。当天下午,另一奢侈品公司瑞士康恩泰诉金美西百货侵权其商标“杰尼亚”也在该法院开庭审理。

  香奈儿诉金美西索赔30万

  此次公开审理,香奈儿和金美西均委托律师出庭。

  香奈儿代理律师、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正红陈述,2011年,法国香奈儿公司在重庆金美西百货卖场发现,该公司擅自在一些橱窗、柜台等处,打出了香奈儿企业的英文名字和图标,并在销售标有香奈儿名称的产品。今年4月,香奈儿公司发现该卖场依旧未整改,便向重庆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工商部门介入后,香奈儿公司方面表示,希望金美西百货能进行整改。然而,今年9月,香奈儿公司发现,金美西百货并未纠正上述行为。随后,香奈儿公司收集了众多有关金美西百货侵权的照片,并进行了公证。今年9月,香奈儿公司将金美西百货告上了市一中院。

  法庭上,香奈儿代理律师罗正红称,多年前,香奈儿公司便在中国注册了跟香奈儿有关的文字、英文、图形等商标,其企业的英文名“CHANEL”更是在多个类别被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受跨类保护。然而,金美西百货将香奈儿企业英文名字在商场擅自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该公司商标权,属不正当竞争行为。香奈儿方面当庭向金美西提出,索赔30万元。

  金美西称其用“间谍设备”

  面对香奈儿的诉讼及举证,金美西百货代理律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阳称,商场销售的香奈儿属正牌商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为此,他们当庭出示了商场销售的香奈儿在国外的进货单、海关通关手续等。

  同时,金美西百货方面表示,香奈儿方面出示的照片,显示的时间与公证处载明的时间明显不符,他们不认可这些证据。另外,对方提供的部分照片是用手表拍摄的,这种拍摄手表应为“间谍设备”,所拍照片不能被认定为本案的证据。

  为此,金美西百货方面称,他们并没侵犯香奈儿的商标权,也没进行所谓的虚假宣传。即便存在在卖场的橱窗、柜台等地,出现有香奈儿企业的英文名字以及图标,也是为了起到善意的指示作用。希望法庭能驳回香奈儿公司的诉讼请求。

  由于双方代理律师均为一般代理,法庭休庭时,合议庭未对双方进行调解,只表示将择日宣判。

  争论焦点

  是侵犯商标权还是合理利用?

  庭审期间,双方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两点。

  香奈儿公司代理律师认为,未经香奈儿公司允许,金美西百货一直在使用“CHANEL”等文字和香奈儿图形标识,已侵犯其商标权。为此,香奈儿从2011年开始,先后三次申请了公证,并获得公证书。

  金美西百货代理律师则认为,香奈儿提供的三份公证书,有两份时间与相关照片显示时间不一致。同时,香奈儿采证过程中使用“拍照手表”等“间谍设备”,法庭对此类证据应不予认可。而香奈儿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表明其在经营场所使用香奈儿商标。

  该律师表示,金美西百货通过平行进口的方式,合法取得了产品的商权。即使假设金美西百货有使用香奈儿商标,也是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这是指引性的、不具恶意的使用,应当被认为是合理利用。

  香奈儿代理律师表示,金美西百货一直在进行误导性的描述,让消费者以为其就是香奈儿的专卖店或直营店,其实,金美西百货一直未获得香奈儿的正式授权,这种行为是虚假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金美西方面称,目前香奈儿公司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其说法,只是主观臆断,不具备事实根据。

  案件分析

  属指示性合理使用 或不构成侵权

  香奈儿和金美西到底谁会赢得这场官司?

  昨日,西南政法大学商标法学博士生导师邓宏光表示,如果金美西卖的香奈儿有正规进货渠道,是从合法销售商处进购的正品,在商标使用上属指示性合理使用(即他人为了说明自己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不得不在善意且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提及商标权人的商标来描述其商品或服务),有可能不构成侵权。

  在法庭上,双方均未对商品真伪产生异议。此前喜地山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和许多奢侈品直销店不同,其销售的奢侈品,全是集团定期去欧洲和香港选购的,而销售人员,也是喜地山集团员工。

  不过,更多的业内人士则表示,金美西很可能被判决赔偿。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贺天强称,从海外购买奢侈品再销售,这种模式存在很大争议,“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说,这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嫌疑,不可避免会与奢侈品品牌拥有者产生纠纷”。

  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傅强表示:“百货公司这种行为肯定侵犯了香奈儿公司的商标权,很有可能要负全部责任。”持相同意见的还有对外经贸大学奢侈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奢侈品专家周婷,她告诉商报记者:“这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不大可能被免责。”

  新闻纵深

  争卖奢侈品成被告 商场为何多败诉

  事实上,金美西百货的遭遇,并非个案。

  “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在电商领域。”对外经贸大学奢侈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奢侈品专家周婷说。据悉,国际奢侈品牌起诉国内百货公司,已在国内上演多起,且大多以国内百货公司败诉而告终。

  记者梳理发现,以此次起诉金美西百货的康恩泰为例,2004年11月,上海凯菲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被判商标侵权,并向康恩泰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2008年4月,成都某商场专柜经销使用康恩泰商标的服装、鞋帽等商品,并在销售场所使用其商标,被判侵权赔偿康恩泰14万余元。

  今年7月初,奢侈品牌卡地亚将网上超市“1号店”诉上法庭,称“1号店”在网络购物平台上销售非属原告的商品时,突出使用与原告商标完全相同的“卡地亚经典款式”、“Cartier所收录的……”等字样宣传,构成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浦东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作为一种存在很大争议,甚至有可能面临法律惩罚的销售模式,为何会大量存在?

  “这和企业的品牌建设以及整个消费环境相关。”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傅强分析称,一方面,中国奢侈品消费人群不断扩大,奢侈品高额的利润空间吸引众多商家进入。“而打造奢侈品品牌需要漫长的周期,这使得许多商场采取直接买入然后销售的方式涉足奢侈品领域,不仅可获得很高的利润,并且有助于提升商场的档次和形象。”他说,另一方面,也和许多商家的法律意识相关,对商标和知识产权重视不够。

  傅强建议,企业要销售奢侈品,应获得厂家的正式授权,走规范化道路。对外经贸大学奢侈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奢侈品专家周婷也表示,如果需要在正规百货商场经营奢侈品,必须与其厂家或有授权的经销商合作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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