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自称是创始人之一离职时应获房产未兑现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北京俏江南(微博)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兰惹上一起房产官司。起诉者自称是俏江南创始人之一,因离职问题与张兰及俏江南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张兰个人补偿给他一套房子。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马先生称,他是俏江南创始人之一,因身体原因提出离职。2004年12月,他与张兰和俏江南签订了两份《离职补偿协议》。
马先生称,第一份离职补偿协议已经法院确认并在履行。第二份协议约定,为确保他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俏江南按第一份协议约定的条件补偿他的同时,张兰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自愿承诺以个人名义另外再给予他适当补偿。其中的一项补偿是,张兰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蓝筹名座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他,房屋贷款由张兰负担。
马先生称,协议签订后,他一直居住在这套房中,目前房屋的贷款张兰也已经偿还完毕,但张兰至今仍不办理过户手续,因此起诉要求张兰协助办理过户。
昨天,记者致电张兰提出采访要求,对方当即挂断电话。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张兰,俏江南创始人,现任俏江南集团董事长。早年留学加拿大,1991年从加拿大回国后进入餐饮业。2000年创办了俏江南品牌餐厅。据最新一期《胡润百富榜》估算,其个人资产达到15亿元,成为中国三大餐饮富豪之一。她的儿子和儿媳是汪小菲和台湾艺人徐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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