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称2008年、2009年出具的证明仅用于向政府有关部门证明鸿道集团当时使用“王老吉”商标是合法的
■本报记者 陈雅琼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及其子公司加多宝的纷争愈演愈烈,近日两方员工也在销售中上演水火不相容的冲突。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是否还存在和解的可能?对于加多宝亮出的“神秘协议”,广药集团的回应前后有偏差,被加多宝指责为“言行不一”,真相究竟是怎样?为此,《证券日报》记者专访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揭开这起万众瞩目纷争的层层面纱。
《证券日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纷争持续多日,能否透露一下两个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广药诉加多宝、加多宝诉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预计纷争何时能有定论?
倪依东:需要明确一下,广药集团仅与鸿道集团签署过商标授权协议。目前,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是这样的:广州医药集团在2012年6月26日起诉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和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有关侵害“王老吉”商标权及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外观装潢权一案。我们已于2012年7月4日递交资料,7月6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于2012年8月16日前后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依法查封了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的财务账册、纳税报表等证据,至今该案正在依法律程序进行中。
近日,广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7日发出的民事应诉通知书。通知书中载明已受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一案,我方正在积极应诉。
总之,现在各项案件都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证券日报》:加多宝出示的所谓神秘协议,广药集团开始称协议为备案文件,且随着补充协议无效而失效,后来指出协议前后矛盾疑似伪造。加多宝指责广药前后言行不一,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广药前后说法有偏差?
倪依东:最重要的原因是鸿道集团一开始就拒绝提供他们所提到的这份“神秘协议”,广药集团档案中查到的用于2003年商标许可备案的是广药集团认可、鸿道集团也签字了的协议,在之前仲裁中已被裁定无效。之后,鸿道集团才被迫拿出了“神秘协议”,此份“神秘协议”在广药集团档案中未曾记录存档,并有多处更改伪造的嫌疑。因此我们表示有理由怀疑这可能是一份伪造或变造的合同,并正在要求进行司法鉴定真伪。
《证券日报》:关于该神秘协议,根据加多宝的说法,广药集团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向政府证明其真实有效,但现在却表示不知道文件存在,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倪依东:广药集团没有否认过出具过2008年、2009年的两次证明。但是,出具这两次证明的前提是当时鸿道集团是“王老吉”商标的合法被许可人。鸿道集团为了市场打假的需要,多次恳请广药集团向相关部门出具授权证明。这样的证明仅用于向政府有关部门证明鸿道集团当时使用“王老吉”商标是合法的。鸿道集团利用这两份证明企图印证所谓“神秘协议”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两份证明在之前的仲裁案中已作为证据出示,没有被仲裁庭采纳。
《证券日报》:仲裁结果出来之后,部分业内人士对广药集团能否经营好王老吉品牌心存忧虑,目前广药王老吉经营情况如何?王老吉凉茶扩产以及铺货进展顺利吗?
倪依东:首先,我们想请问所谓“业内人士”指的是哪些人士,能否有一个明确的范围,究竟是食品界的还是医药界的,对这个领域是否真的足够了解呢。
目前红罐王老吉经营情况很好,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除了西藏地区,全国其他省份也开始铺货并且逐渐到位,大家也可以通过超市、餐饮行业购买。
红罐王老吉回归广药集团时间并不长,而广药集团先前也是以医药为主,尽管在快消品方面相对缺乏经验,不过广药集团作为广东省大健康、医药板块的主力军再加上借助王老吉的百年品牌,银鹭、统一等30多家食品生产和原料供应企业的合作,以及全国各地经销商的信任,我们有信心经营好。
《证券日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是否还有和解的可能?
倪依东: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权后,即敞开怀胸怀欢迎各方有诚意的合作伙伴加盟,也包括鸿道集团。但时至今日,对方对于具有终局效力仲裁的裁决结果仍不予认可、拒绝执行仲裁赔偿,找寻各种理由拖延,我们对此深表遗憾。同时也希望媒体关注一下,向鸿道集团问一句:他们的意向如何?
《证券日报》:广药与加多宝从多年的合作伙伴发展到今天的状况,令人唏嘘,那么王老吉一案给广药集团留下了怎样的经验或者教训?
倪依东: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是商标使用许可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关系,授权和被授权的关系。鸿道集团多次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且用行贿的手段来达到续约延长使用期限的目的是不正当、不合法的。我们虽然很不愿意看到事态演变到这样的局面,但是从中我们仍能怀有信心,在市场经济逐步健全,治国理念也逐步完善的法制国家中,始终还是邪不压正的。同时,市场经济秩序,也需要由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的经营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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