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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少计利润1.4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1日 15:00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网6月1日电 今天,审计署公布了2011年对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电科生产经营业绩增长较快,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据中新网IT频道了解,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国电科本部和所属16家研究院所及两家公司,涉及资产量占中国电科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电科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生产经营业绩增长较快,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电科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1.6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17%;多计负债1.1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23%;少计利润1.4亿元,占利润总额的2.63%。

  审计署表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国电科予以整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中国电科及部分所属单位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完整、未按进度结转收入、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准备等,导致少计利润3.37亿元,其中2010年少计利润1.4亿元。

  2.2010年,中国电科及部分所属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充分、资产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多计资产1.65亿元、多计负债1.1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科下发了关于做好集团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资产减值测试和计提等事项,加强了内部关联交易、往来款项的抵销管理,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账目。

  3.2008年至2010年,所属第十研究所等两家单位在管理费用、研制费中违规列支工资性支出等,所属第七研究所等5家单位在福利费中违规列支业务招待费、职工奖金等,共计0.64亿元;2004年至2010年,所属第二十九研究所等两家单位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共0.7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所属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性支出核算;第二十九研究所等两家单位停止办理职工商业保险,并收回了发放给领导班子成员的商业保险。

  4.2007年至2011年,所属电子科学研究院等3家单位违规将149.82万元资金在法定账册外核算和支用,截至2011年9月底余额49.0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所属相关单位将剩余资金纳入账内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撤职或经济处罚等处理。

  5.2004年至2010年,所属第三十二研究所等两家单位未经集团公司审批自行核销投资损失、未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直接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1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科加强了对所属企业投资、资产清理和评估的管理,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3月,所属第十三研究所经中国电科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设的半导体照明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68亿元,投产后未实现可研报告预计的销售和利润目标,截至2010年底,该项目累计亏损622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第十三研究所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对项目重新研究分析,制定了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并聘请技术团队,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

  2.2007年7月,所属第十四研究所在缺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以下属产业公司科研、研发设计实验使用等为由,投资建设产业大楼,2011年8月竣工后大部分对外出租。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第十四研究所计划逐步收回产业大楼对外出租部分,全部用于支持下属产业公司发展。

  3.2010年,所属第三十二研究所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出资750万元参股上海华东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第三十二研究所加强了投资管理,并补办了投资批复手续。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9月,所属第三十八研究所等7家单位的279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权3641.3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第三十八研究所等两家单位已清退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持有的股份,其余5家单位已向集团公司报送清退方案,将逐步完成清退工作。

  2.2004年至2011年10月,中国电科本部及所属第十五研究所等5家单位的17名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在集团或下属研究所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获取报酬共280.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科本部及第十五研究所等5家单位的相关人员已退回兼职报酬。

  3.2007年至2010年,所属第十五研究所、第五十四研究所等5家单位为职工垫资购买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或建设住房等,涉及金额3.8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3家单位已将垫支款项全部收回;另两家单位制定了垫资收回计划,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4.中国电科所属公司层级和数量过多,内部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科研究完善了集团公司规划的措施和方案。

  此外,2005年至2009年,所属第十四研究所等两家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区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所属第五十四研究所等两家单位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将8856.93平方米的工业、科研住宅用地转用于建设经营性酒店等。审计指出后,所属相关单位已向有关部门报批或备案。(中新网IT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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