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拒绝行政复议 云南白药纠纷案或再延后

2012年04月24日 01:34  每日经济新闻  收藏本文     

  每经记者 曹晟源(微博) 发自成都

  “我们今天拿到了答复函。”昨日(4月23日),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李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中国烟草总公司 (以下简称中烟公司)认为我们的请求不在复议范围之内。”而他表示,接下来将对于中烟公司的回函做进一步的研究。

  中烟公司的拒绝回函,也将陈发树的云南白药(微博)纠纷一事的解决期限,再次推后。

  昨日,中烟公司表示,“经查,你的请求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如此,陈发树和云南白药之间的纠纷案件或再拖延。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中烟公司电话试图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受到任何回复。

  据悉,2009年9月,陈发树与云南红塔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发树以22.08亿元的价格购买云南红塔手中6581万股的云南白药股权。但是当陈发树将交易款项如数支付之后,他发现当时签订的协议迟迟未能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上述股权也就一直未能完成过户。多次沟通未果后,2011年12月陈发树将云南红塔告上法庭。

  据了解,云南红塔隶属红塔烟草集团,红塔烟草集团上级是云南中烟,后者归属于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归烟草专卖局管理,但其实是“同一机构,两块牌子。”

  此前,云南红塔代理律师在庭审现场表示,烟草总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批复也是公司法人所做的批文,而非行政审批。

  这种行政身份与民事主体之间转换,让纠纷变得更复杂。上述官司在4月16日开庭,而中烟公司“一套人马两套牌子”的特殊身份,也让法庭当庭未对此事作出判决。

  今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批复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不过,陈发树方面并不接受这一结果,并在近期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起行政复议。

文章关键词: 云南白药行政复议陈发树中国烟草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中石油加拿大分公司多名高管相继被查
  • 体育中超亚冠名额确定2+2 国足战绩拖累评分
  • 娱乐黄毅清曝女儿被关在家里 黄奕旅游不管
  • 财经福喜发布会避重就轻 合作小伙伴集体变脸
  • 科技工商总局证实对微软反垄断检查
  • 博客疯狂英语李阳:我为什么要皈依佛教?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清华女教授重教学轻科研被清退学生挽留
  • 郭士英:境外资本助推A股繁荣和转型
  • 凯恩斯:股市这次涨到一万点不是梦
  • 朱宁:余额宝的三风险危害投资者
  • 董少鹏:中国股市迎来牛市
  • 周彦武:银行绑架了中国的稳定
  • 慕容小散:牛市里将没有余额宝
  • 朱大鸣:房地产让前任部长白了头
  • 易宪容:民营银行设立更多是象征性
  • 徐斌:繁荣在悲观气氛中不期而至
  • 叶檀:债务不崩溃得感谢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