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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察:ipad商标权纠纷内有玄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 23:04  CCTV《今日观察》

  CCTV2《今日观察》:谁的“ipad”?

  风靡全球的平板电脑ipad在中国到底应该姓什么?是深圳唯冠,还是苹果公司?关于ipad中国商标权的归属,现在已经闹上法院打起了官司。一方说这个孩子是我亲生的,另一方说孩子早已过继,是我们把他养大成人。随着争执的升级,ipad命运将会怎样?是再付抚养费来换取抚养权,还是从此改名,和生父一刀两断?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史小诺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霍德明、马光远(微博)共同评论。

  ipad商标权纠纷内有玄机,以小博大、以穷对富的场面格外引人关注,为何说这是一场无关道德的生意之争?他们双方争夺的策略和法理究竟是什么?

  张芸(本台记者):苹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这起商标纠纷案件,其实就是平板电脑的背后的这个ipad商标到底属于谁。目前这起商标的纠纷案件已经借助司法程序和行政的手段在予以解决,目前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月17号,广东惠州市中院做出判决,被告顺电惠州家华店及第三人苹果电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唯冠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审判定苹果经销商ipad商标侵权。

  肖才元(唯冠代理律师):这个停止侵权的内容实际上包括三项,就是停止销售,立即消除侵权标识,并且停止广告宣传,这是第一项的内容;第二项就是承担唯冠公司为维权所合理的一些支出费用。

  杨荣山(唯冠集团创始人):ipad商标从1998年就一直伴着唯冠到今天,我们只是在根据中国的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网络上流传的索赔100亿元,实际上我们公司并没有这样的要求,这是属于专业人士的一个看法。

  去年底,深圳市中院一审宣判,驳回苹果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对于判决不服,随后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商标权纠纷还在发酵,不少果迷开始担忧,是否在未来会买不到ipad?是否会影响到新一代平板电脑ipad3在内地的上市进程?

  霍德明:争议在于法律的认定依照各个地区有不同的看法

  (《今日观察》评论员)

  唯冠现在看起来虽然是一个小蚂蚁,但在15年前,它是全世界排名前五的监视器厂商,如果是年纪跟我差不多的人,可能还会记得一个叫PROVIEW的牌子,还有MAG,这都是唯冠的产品,唯冠那时候是中等个头的大象。这一次唯冠跟苹果的争论,就法人上来讲分成三块,一个是深圳唯冠,一个在香港,叫香港唯冠,一个在台北,叫台北唯冠。香港唯冠控制着深圳和台北两家公司,但是真正的幕后总裁只有杨荣山一个人。2009年,杨荣山在台湾台北的唯冠就把ipad所谓的商标权转让给苹果了,当然现在说还要经过法律验证一下。

  唯冠从1998年开始研发ipad系列的产品,2001年公布,2003年更新换代,所以就唯冠来讲,这个产品还在持续。在这么一个持续的产品中,我虽然把所谓的ipad台北唯冠转让给你,但据杨荣山表示,他只是把台湾的ipad商标权转让给你了,其他地方还说不准,不包括。所以这次的争议在于,虽然是有这么一个转让的事实,但是法律的认定可能依照各个地区而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且拭目以待。

  马光远:这个案例能给中国企业提供警示意义

  (《今日观察》评论员)

  事实上现在我们来看,最起码在双方的第一个回合里,苹果真的被咬了一口。我们以前不知道苹果的那一个缺口是谁咬的,现在可以肯定的讲是唯冠咬的,而且咬的不轻。这个产品本身在中国大陆未来的命运怎么样,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应该说是前途未卜,而且是非常凶险。这个案子本身是一个明星效应,一方是苹果,全球目前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另一方又是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这种绝对的悬殊地位,成为让我们关注的一个非常简单的商标案例。

  其实可以讲一个故事,一个爸爸有三个儿子,其中有一个儿子在台北,一个儿子在深圳,爸爸让台北的那个儿子跟苹果签了一个合同,把ipad商标权转让给了苹果,但深圳的儿子说,他可以转让他的,但是在内地的这个商标权是我的,你无权转让。按照我现在的判断,可能有两个故事。一个故事就是真的像苹果的律师所讲的,因为写的是中文,他看不懂,这倒是我听过的最让我惊讶的解释。也就是说,事实上台湾的唯冠把它真的转让了,但是,他并没有在内地的ipad的商标所有权,所以这属于一个有权的转让。第二个,合同里边可能没有包含,苹果公司的律师真的没有看清楚,有些人会说,苹果这么大的公司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但有时候,很多伟大的公司就因为一个小小的愚蠢的错误而倒下了,所以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有。

  现在唯冠又有一个说法,说当年在跟我谈商标转让的时候,苹果请了一个中介公司,这个中介公司现在叫IP,他跑来跟我说,他们现在生产的这个产品叫ipad,但是这个产品跟我们没有任何竞争关系,所以唯冠就以3.5万英镑转让了。但事实上我们现在知道,它是完全有竞争关系的,现在看来ipad这四个字母绝对不止3.5万英镑,所以唯冠认为,苹果当时就已经搞了欺诈,如果唯冠当时知道是苹果来谈的话,那恐怕不是3.5万英镑,而是3.5亿、35亿、甚至350亿这么一个结果。

  我觉得这个事大家还应该关注的是,唯冠为什么咬苹果,他可以咬苹果,你是一个梨,他也可以咬,你是一个土豆,他也可以咬,最重要的是你是不是侵犯了人家的商标权。从目前来讲的话,我更乐于这个案子按照既定的逻辑去演绎下去,无论从商标权的角度,还是从整个IT界巨头的一个非常好的产品,未来何去何从的角度,这个案例本身都昭示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价值和意义。所以这个案子本身,并不见得全是一个明星效应,而是能够给中国未来的很多企业,提供很多不同的警示意义。

  霍德明:香港的法律和内地的法律精神完全不一样

  (《今日观察》评论员)

  从法律的观点来看,那么讲的是哪一个法律?是香港地区的法律,还是咱们内地的法律?现在两边的判决是不一样的,香港的法律,在它的一审判决里面,基本上是支持苹果的论理的。香港的法官是这样认为的,苹果起诉唯冠,在所有的唯冠行为里显示他们曾经带着共同的意图,联合起来违反协议条款,从而损害了苹果公司的利益。因为香港唯冠、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都在杨荣山的控制之下,由于他们拒绝这种协议,所以香港认为,他们是唯利是图,是纯粹趁这个机会,从苹果那里获得一千万美元。

  香港判决是很清楚的,他虽然是法律判决,但他在道德层面上认为唯冠有种诈欺的感觉,但是在深圳中院的判法,说法就不一样。去年12月深圳中院表示:原告要商业获得他人商标,即苹果要获得唯冠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在我们法律里面是规定了,口头说了不算,你还得定下合约。但是我要强调的是,香港的法律跟咱们内地的法律精神是完全不一样,一个是强调法律的形式条文,大陆法系和条文法大概就是这个精神在这里,但是香港那里,可能是案例,判例法,所以它更强调在你签这个合约之前,你是不是有这么一个企图,甚至如果说企图是不良的话,它可能完全把你这个结果否定掉。

  马光远:ipad之争是法律问题 无需从道德层面去解读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这从来都是一个法律问题,但很多人都从道德层面去解读。因为现在唯冠是江河日下,苹果是全球最大市值的上市公司,蒸蒸日上不可一世,所以大家很容易认为唯冠可能有某种不良的企图。但是我想说,如果这个案子不是唯冠和苹果,而是谷歌(微博)和苹果,那么大家可能不再从道德层面去解读,认为它就是一个很正常、正当的维护自己商标权的行为。我认为还是让法律回到法律,就中国法律来讲,其实很简单,第一,把合同拿出来,大家看一下主要的条款,转让标的是什么,转让范围又是什么;第二,在中国,如果这个商标是转让的,商标局是有档案的,如果没有档案的话,苹果必死无疑,这是肯定的。

  所以就我们现在的法律来讲,要证明这个事,其实一点不难,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的话,就看这两个核心问题谁占理,苹果占理,二审苹果赢,如果唯冠占理的话,苹果真的是最起码就“ipad”这四个字母以后是不是属于他,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进一步升级,案件未来的结果将会如何?中国企业又能从中学到什么?

  曲三强:唯冠深圳胜诉有法律依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唯冠深圳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唯一的拥有者,就苹果公司来说,登陆到中国来销售这种产品的时候,实际上它是和中国大陆ipad商标是发生了一个冲突。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唯冠深圳胜诉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能够站得住脚的,在未来的诉讼当中,无论从国际惯例上来说,还是从中国法律的规定,还有以往的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唯冠深圳占据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完胜这种结果还是很有把握的。

  每一个企业要非常珍视呵护自己的商标,一个是自己的商标要内外一致,能够做到质量的恒定,品质的优良,这是维护商标声誉长期的一个战略,在这个过程当中,防止商标侵权,那么一旦发生了侵权,一个是通过发出一些警告,一些律师函来告知侵权行为人或侵权的单位,这种协商如果不成的情况下,那么就要拿起来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来维护商标权的权益。

  霍德明:中国企业要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这次其实是苹果挑起的战端,他自认为他是维权者,我的权利被唯冠所破坏了。而这一点,跟我们中国人以前往往规避法律或者尽量避免法律这个做法不一样。如果中国今天的企业要扩张到国外去的话,那么我的建议是,每个企业最好多雇几个法务人员甚至法务长,还要把各个国家的语言和习惯都搞清楚,因为它不仅会按照它的法律的条文来判断,也可能像香港,它就是根据你的意图来判定的,这个是在全世界各个不同国家和地区里常有发生的事情。

  马光远:ipad事件给全球企业提供了一个经典的商标确权的案例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认为还是应该感谢唯冠和苹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给全球的企业、IT公司提供了一个非常经典、简单的商标确权的案例。事实上,中国自从有现代企业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吃得亏很多,甚至连我们的王致和在德国都被抢注,最后通过据理力争以后,才把商标拿回来。当然我们现在关注的这个案例,不是一个商标抢注的案例,而是一个商标确权的案例。

  不管多大的公司,不管你的产品的品质、技术有多好,你的管理有多强,你的公司治理有多完善,你都必须重视法律,你必须重视对自己无形产权的保护。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是千里之堤,毁于一蚁。现在苹果这个大侠真的遇到了一只蚂蚁,而且这只蚂蚁现在咬住你不放,那么苹果要摆脱这只蚂蚁,至少从现在来讲,不是很乐观的一个结果。所以对很多企业来讲,不管你多大,你都必须防备这么一只想咬你的蚂蚁。

  马光远:唯冠最终要做出一个选择

  (《今日观察》评论员)

  对于苹果的粉丝来讲,当然希望名字一直保持下去,但是这是一场商标争夺战,这主要取决于唯冠自身要采取一个什么样的策略,不管它是想通过苹果,让自己起死回生,还是就是纯粹的维护自己合法的商标权,但是唯冠最终要做一个选择。对苹果来讲,经过这么一战以后,他以后请律师的时候,肯定也会请一些懂中文的律师,懂中国法律的律师,这对他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教训。最终,如果双方能够和解,苹果能够支付一定的赔偿额给唯冠,或者大家能够开诚布公的来谈,这对于所有的人来讲,都应该是个好事,但是商场就是战场,其实很残酷,没有我想的这么浪漫。

  霍德明:唯冠要有备战和挑战的状态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觉得苹果表面上是绝对不会认输的,这个公司的文化就是一直咬到底。对于苹果的这个精神,我倒是蛮欣赏的,中国企业唯冠是怯战,但这个事情要备战,将来要挑战,最后还要叫战。当然在做好这些事情以前,自己先要准备好一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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