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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无罪获释 或将请求相关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4日 07:30  京华时报微博

  被拘15个月后

  本报讯 (记者 胡笑红)原湖南太子奶创始人、太子奶集团董事局主席李途纯在被拘15个月后,湖南株洲检方最终确定对该案不予起诉。昨天,李途纯的代理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向记者证实该消息并表示,“这一裁定也意味着李途纯无罪释放”。

  翟玉华昨天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1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株天检公刑不诉【2012】1号》文件称,“李途纯等人以货款准备金的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途纯涉嫌的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本院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李途纯不起诉。”

  据了解,2010年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6月12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株洲市委宣传部通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狱中14个月后,李途纯身患多种重病,于去年9月14日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翟玉华介绍,李途纯案由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后,以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抽逃出资罪于去年4月18日向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其间,经检察长批准,于去年5月31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6月30日重报;去年8月14日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9月14日重新上报,并以株公直变诉字(2011)A10号起诉意见书变更了移送起诉意见,将李途纯涉嫌的罪名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

  据了解,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李途纯在2008年向太子奶员工借款一事。2008年,李途纯曾向公司高管分别以20万元和10万元数额,募集资金9000万元。此外,李途纯在当年4月还设立一项“货款准备金”制度,即把经销商的预先支付货款提到10%,以此筹得资金数千万元。据警方称,截至2009年12月,太子奶在全国范围内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余元。

  或将请求相关赔偿

  翟玉华告诉记者,取保候审后,李途纯一直在治病,目前其在北京休养,等身体恢复后,有可能会向国家相关部门请求赔偿,但目前还没有具体安排。

  ■太子奶变局及创始人沉浮记

  ★1996年3月,株洲太子牛奶厂成立,李途纯是发起人和第一任厂长。

  ★2000年8月,湖南太子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股份制改造,李途纯任董事长。

  ★2006年11月,湖南太子奶集团更名为中外合资“中国太子奶(开曼)控股有限公司”。随后,太子奶与摩根、英联、高盛签署对赌协议,募集资金准备海外上市。

  ★2008年11月,因没达到对赌增长率,太子奶宣布履行对赌协议,交出控股权。

  ★2010年7月27日,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批准逮捕。

  ★2011年11月8日,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重整协议,三元股份新华联正式接管太子奶公司,出资7.15亿元偿还太子奶三个公司债务。   

  ★2012年1月,李途纯案不起诉,其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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