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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收到天津海事法院应诉通知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收到天津海事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栾树海等29名海产品养殖户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认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其养殖海产品的死亡,要求被告赔偿养殖海产品损失23457.46万元、鉴定费用703.72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尊重原告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将依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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