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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获批成A股首家体育用品上市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6日 10: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宇鑫)证监会昨天晚间公布,乔丹体育(微博)股份有限公司IPO上会审核获通过。本次IPO拟发行新股112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也意味着,乔丹体育成为A股市场第一家专营体育用品的上市公司。

  证监会21日公开的招股书中说明,乔丹品牌是土生土长的“国货”。乔丹体育是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县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目前,乔丹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为丁国雄、丁也治夫妇,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百群49%和51%的股份,共计间接持有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29128.50万股,占总股本51.78%。

  在成功注册“乔丹”商标之后,乔丹体育产品销售猛增,快速成为与安踏、特步、匹克等比肩的国内体育用品一线品牌。在中国颇具人气的NBA休斯敦火箭队“板儿爷”海耶斯则成为乔丹体育首位官方代言人。

  招股书中称,乔丹体育商号及注册商标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或其他权利,发行人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 Jordan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发行人与Michael Jordan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该公司“乔丹”品牌与耐克公司“Air Jordan”品牌分辨度较高,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均可清晰辨识。公司与耐克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实际上,乔丹体育的主要文字商标系“乔丹”的中文字样或“Qiaodan”拼音字样,而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文字为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音译“MICHAEL JORDAN”,但主要图形商标均为运动员运球上篮的图形,两者看起来颇为相似。据了解,耐克公司就商标侵权问题曾起诉过乔丹体育,但在耐克提出这个诉求前,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已经生效,所以当时并未影响到乔丹体育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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