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陷山寨谜团:被疑山寨周大福 被周百福山寨
中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购买珠宝首饰的消费者要留心了,广州工商部门最近对流通领域贵金属和玉石商品质量进行监测,发现近三成珠宝饰品和逾四成玉石商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涉及周六福、金六福等多个知名品牌。
根据监测报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被检出11款商品不合格,涉及黄金、铂金、钯金等该公司经营范围的全部品类,由于“贵金属纯度、标签及其他标识物”不合格,周六福吊坠、戒指、项链、手链皆榜上有名。
而此前在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的去年第4季度商品质量监测黄金、铂金饰品不合格名单中,周六福已有4款产品名列“黑名单”,其中“千足金镶玉”、“千足金手链”更在这两次监测中被连续“点名”,引发不少消费者的担忧。
周六福这个珠宝品牌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连续关注,确实不是个光彩的事。可是周六福被算作是一个知名品牌,就更有些不可思议。周六福,这三个字在字形上和周大福极其相似,两家又都是卖珠宝首饰的,不同的就是周六福和周大福的声望和品牌价值相差甚远。而且也确实曾经有媒体质疑过周六福的山寨品牌性质。
我们查阅资料了解到,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注册,专业从事黄金、铂金、钯金等珠宝首饰的设计、生产、经营业务。同年,香港周六福开始在中国大陆进行“周六福”品牌珠宝首饰的运营,在深圳成立第一家周六福珠宝商铺。
而近日正在冲刺上市的周大福品牌,创立于1929年,拥有超过80年历史,是中国内地及香港最著名及最具规模的珠宝首饰品牌。主营珠宝玉石金饰业务,2010年周大福品牌价值接近100亿元,预计上市后周大福公司估值接近3000亿港元。
这其中的奥妙听众朋友会自己体会,不需我们细说。我们发现,周六福珠宝上一次被关注恰恰也是和山寨话题有关,有意思的是,被质疑山寨了周大福的周六福,那一次是被人山寨了。
今年7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周百福珠宝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原告“周六福”珠宝认为,自己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中国质量领先企业调查组委会授予“中国著名品牌”等荣誉。此外,长沙、广州多个法院先后做出的判决也认定原告“周六福”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被告周百福辩称,周六福销售的珠宝产品不属合法知名商品,周六福在商品上使用周六福商标是山寨“周大福”,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以及违法经营。原告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水平低,遭到消费者的投诉率高,因此原告生产的所谓周六福珠宝首饰并非“知名商品”。
这个案子是9月9号有了最终结果,周百福败诉,被判赔周六福4万元人民币。有关商标权的问题,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对此作出详细解析。
邱宝昌: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如果要使用,经过全民许可或转让可以使用,否则不能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相同、一种是近似。如果周六福是合法的企业名称,那么法人的名称包括名字受保护。周百福不能因为周六福本身是山寨的,我侵了你的权,也不构成侵权,这样没有依据。如果是商标,在同样经营一种同类的商品中不可能有两个相同性质的商标。另外如果用企业的名称在最高院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公布了,权利被主张,例如周大福可以起诉周六福侵犯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很多人把周六福误认为是周大福,这就是不正当竞争,周大福可以对被告提起侵权,要求规范使用名称,这样都是它的权力,但这个权力不是周百福的。如果周百福侵了周六福的权利,不能因为周六福侵了别人的权利,而这个侵权就不承担责任。
从周大福、周六福、周百福来看,周六福更像周大福的山寨,为什么周大福这么多年都没有对周六福进行商标侵权起诉,如果周大福现在立案倾诉周六福侵害商标权,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邱宝昌:胜诉的可能性不好简单判断,但有一点,我认为周大福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受到了注册名称的相同和近似构成了误导,完全可以行使权利,但为什么没有行使,是不是周大福和周六福之间有约定、许可或默认关系等等。我想一个企业都会尊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以及法人明星权在市场竞争中有显著的区别,如果被别人用相同或类似误导的,公众应该要行使权力,但为什么没有行使权力,原因只有周大福最了解。
商标侵权这类案件的共性是什么?除了法律途径,有没有其他规范管理商标问题的途径?
邱宝昌:可以向工商部门商标注册部门要求对企业字号更改规范使用,可以亲自举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来解决,当然这里面涉及到商标注册意义的时候,是不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了相同或相近的商标,以及企业名称是不是侵犯了注册商标在先的专用权利,我认为这时企业应当要考虑一个范畴。因为知识产权在保护对企业非常重要,如果放任不管,今天有周六福,明天还会周几福,这样会分割市场份额,因为很多人误认为你们有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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