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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公司回应豪华车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4日 09:33  财新网

新疆油田公司回应豪华车事件

位于北京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冯军(微博) / 东方IC

  【财新网】(见习记者 靳晴)据中国广播网报道,中石油新疆油田物资供应总公司今日就媒体报道的“豪华车”事件作出回应,表示报道中的车辆并非是公司近期购置。解释称,由于新疆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油田生产用车的配备一般高于内地标准。

  昨日,《北京商报》报道称,新疆油田公司下属处级单位的领导大量使用日本和德国进口的高档超豪华SUV越野车。报道指出,新疆油田物资供应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均配备一辆专车,机关车队中的车辆“全部超过中央规定的用车标准”,每台车辆价格均在100万元人民币左右。

  文章指出,2006年出台的《新疆自治区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标准》规定,县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配备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小轿车、40万元以内的越野车。

  针对昨天媒体报道一事,新疆油田公司今日发布声明称,经公司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的调查,新疆油田公司近期并未购置新车。报道中提到的相关车辆为2005年以前购买,实为生产指挥用途和租用车辆。

  回应中也提到,由于新疆地况复杂、作业环境恶劣等原因,油田生产用车以越野车为主。物资供应总公司购置租用这些车辆是为了适应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

  同时新疆油田公司表示,今后将对公务车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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