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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美美属下公司因非法出版被罚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14:15  财新网
011年8月19日,北京会议中心,卢俊卿和卢星宇父女接受采访。 新京报薛珺/CFP2011年8月19日,北京会议中心,卢俊卿和卢星宇父女接受采访。 新京报薛珺/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因“卢美美”事件而为人熟知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下称华商协会),近日又因其下属公司涉嫌非法出版被罚款15万元,受到公众的关注。

  据中国之声(微博)《新闻纵横》报道,全国“扫黄打非”办透露,承办华商协会出版业务的北京杰出华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华商投资顾问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09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29日期间,擅自出版了《杰出华商》杂志7000册、《杰出华商导报》16000份,违法经营额为18000元,无违法所得。

  全国“扫黄打非”办称,华商投资顾问公司为华商协会的授权服务商,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年9月,北京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于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行政处罚15万元。同时,该公司经营的“买方卖方”网站,因未办理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手续被关闭。

  据悉,今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下属的《买方卖方》杂志社、杰出华商导报社、杰出华商杂志社、中新出版社涉嫌为非法出版机构,《杰出华商导报》、《杰出华商》杂志涉嫌为非法出版物。

  北京市文化行政执法队一队副队长陈敬介绍,华商投资顾问公司位于北京海淀区苏州街大恒科技大厦内。今年8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在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新闻出版资格证,该公司不定期出版《杰出华商》和《杰出华商导报》,属于“擅自出版”。

  华商投资顾问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宇轩表示,出版的刊物“只是内部刊物”,给“内部和我们的会员”看。

  此外,云南、海南有关方面调查显示,举报中所称的“中新出版社”并不存在。

  根据中国《出版管理条例》,“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而出版单位必须“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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