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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土地违法案:万科等房企叫屈喊冤被批买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3日 23:31  华夏时报

  香河土地违法案善后 专家吁究刑责以保子孙后代口粮地

  本报记者 陈锋 张智 北京、香河报道

  在土地违法违规案大面积暴发的背景下,比邻北京的河北香河土地违法案所涉的政府官员迅即被追究行政责任。5月23日,香河县县长张贵金、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春华等被撤职,香河县副县长闫再兴被记行政大过,其他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免职处理。

  在观察人士看来,此事件被新华社等中央媒体曝光后,河北省政府快速启动问责机制,是一个好的示范,令看了太多违法违规案而麻木的人们略感欣慰,但只有行政处罚,尚显不够。“要想坚守住18亿亩红线,要想保证子孙后代还有粮食吃,必须严刑峻法。”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才亮仍在呼吁,此类案件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方能杀一儆百,产生威慑效力。

  专家认为这是开发商“以合法的形式搞的假招拍挂”,属于“买赃”行为,也是推动政府违法违规征地的推手。

  无法复耕的善后

  从北京火车站出发,走京沈高速,一个小时车程就到香河。被叫停的北京欢庆城项目位于香河县蒋辛屯镇,离香河收费站仅3公里。这里并不属于香河繁华地带,没有店铺商场,四周都是工业厂房,没有高楼,开阔而又荒凉。公交随招随停,出租车几乎全是三轮车。

  然而就在这里,别墅广告林立,从高速公路一直延伸到香河深处。其中最显眼的是五矿万科-鹭湖。鹭湖即是欢庆城一期。欢庆城所在的小马坊村一片安静,大机械臂孤零零立在雨中,村民为保护田地竖起的条幅被雨淋湿。工地、售楼处大门被贴上了“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封条。

  这里只是香河土地违法违规案发后被叫停的众多项目中的一个。龙盛地产开发的“四季城”项目早在4月底即被停工,据施工工人介绍,一直没有接到何时复工的通知,很多工人甚至希望拿到工资后回家忙农活。绿地集团与香河县政府合作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虽然属于农民回迁安置房,不涉及商品房销售的问题,但近日工程也已停工。

  截至目前,因项目停建给开发商带来诸多问题,包括后续土地是否能继续开发、无法按时向购房者交房、如何面对购房者要求退房的要求等。不过,最令人关心的,是那些被违法征用的未建或半建土地的命运。很多地块因为已经打桩或浇了水泥,已经无法耕种。要想复耕,需要清除掉那些水泥桩和石渣,然后再铺上一层土壤,即使是这样,两三年内仍无法耕种。

  据媒体报道,在被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要求复耕时,一些地方采取蒙混或作假的方法应对。他们的做法是,买上一些玉米粒撒在地里应付检查。

  “土地违法最令农民受伤害。”王才亮说,长不出庄稼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还不如交给开发商建房子,至少还能收到哪怕可怜的租金。

  王才亮表示,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能复耕的应将房屋拆除后予以复耕;如果房屋已经建成不能复耕,应予以没收,处置后的收入上缴国家财政;如果房屋已售给并不知情的买房人,则在保护买房人的前提下,没收开发商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开发商是非

  河北香河土地违法违规事件已在地产业造成震动。

  除万科之外,河北建设、北京建工、合生创展、北京住总、中交集团、中信、保利、首创、万通、富力等20余家地产企业已在当地落脚,并拥有数目不等的土地。地产业内人士指出,香河事件已对房企的投资计划产生负面影响。

  万科等企业面对来自官方的叫停要求大喊冤枉,坚称自己证件齐全,是“通过公开交易市场获取土地”,程序合法,目前“正在联系国土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协商解决方案”,如果业主自己退房,公司不予赔偿。本报记者试图联系北京万科副总经理王欣,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与此同时,香河政府对媒体表示,初步的解决办法是“劝说”开发商退房退购。

  “开发商所谓取得土地程序合法的说辞,看似有理,实质荒谬。”作为著名拆迁法实务专家,王才亮表示,开发商确实是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这是一种“以合法的形式搞的假的招拍挂”,因为地产商明知农民不断在维权、明知该地块没有经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的合法征收。“没有合法征收,何来合法出让?出让没有经过征收的土地,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王才亮表示,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取得土地,相当于买赃物,明知是赃物而去购买,属违法行为。开发商如果并不知道这是赃物,则不需要承担责任,问题是他们心知肚明,甚至暗中推动有关方面帮助其获得赃物,因为赃物便宜。“不排除开发商与官员间存在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腐败行为。”

  这位敢于发言的学者表示,开发商的叫屈,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正好与上级行政官员希望以行政处罚了事的想法一致。他们的企图是,在开发商的“程序合法”论调下,相关人员都避开了刑事责任,其违法行为的后果被降到最低,完成了避重就轻的操作。

  一位学者撰文指出,开发商是推动政府违法违规操作的主要推动力,因为其是这一违法行为的最大受益人。他以万科地块为例说,万科取得的两块地都是以当地政府招标的底价获得。粗略计算,楼面地价600元/平方米左右。随后欢庆城迅速在2011年3月开盘,售价在每平方米万元左右。

  “开发商追求经济利益,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和地方经济发展,合力推动了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知名地产律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员王令说。

  王令指出,土地违规违法案件背后,都有官员的渎职或故意犯罪。应改变以内部行政处理为主的处理模式,依法适用国家刑法,对涉及土地违法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刑事责任的追究,来警醒和教育干部,不去触碰法律红线。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当前严重的土地违规失控形势。

  刑责追究缺位

  5月18日,新华社记者报道了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违规、违法占用土地4000多亩案,引起广泛关注。

  事件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河北省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实施行政处罚。

  不过,迹象显示,此案极可能变身为又一幕雷声大雨点小的样板戏。据媒体报道,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派督察组进驻香河后,香河多个商品房项目停工、停售。不过,仍有个别小开发商的项目被督察组叫停之后,仍在继续施工。

  “案件被媒体曝光已过半个月了,目前还没有看到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责的迹象,这势必令人更忧虑土地违法违规之风是否能被有效刹住。”前述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才亮表示,对这一已经明显触犯刑法的案件,倘若不启动追究刑责程序,其负面作用将被扩大。

  王才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几种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其中包括: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耕地的;3、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4、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据新华社报道,香河县土地违法违规案所涉土地高达万亩,而香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凌少奎承认,目前县里确实存在严重的土地违规、违法占用。保守估计,面积有4000多亩。其主要问题有3类:一是乡镇企业乱占地或乱搭乱建;二是农村土地流转违规,部分用地出现“以租代征”问题;三是部分工业、物流园区土地利用程序不合法,在未取得土地指标的情况下,大量占用农地。

  “很显然,香河县存在违法改变用途、非法倒卖土地、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挥泪斩马谡,不判刑几个人,未来类似破坏耕地的事情还将更严重。”王才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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