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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购酒总经理被降职赔酒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 15:01  深圳晚报

  中石化公布对下属广东分公司“天价酒”调查和处理结果

  茅台酒售出450瓶剩30瓶;红酒喝掉613瓶剩余83瓶

  据新华社消息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5日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了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介绍说,经调查,鲁广余严重违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中石化党组就此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免去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

  25日,记者在广东分公司鲁广余库存高档酒的办公室看到,茅台、拉菲、玛歌等酒已被打上封条。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说,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进货价16.797万元,包括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进货价49.952万元。

  耿礼民介绍说,中石化党组于4月14日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由总部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广东石油分公司对购买高档酒问题展开调查。

  4月15日至23日,联合调查组两赴广东分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整个调查期间,联合调查组还派人到江苏、山东和广东等地开展了大量实地取证工作,调取收付款凭证、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据。

  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专门办公室;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消费,总价值13.11万元,剩余红酒83瓶。

  联合调查组认为,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购买高档酒。二是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三是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上述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后,于4月23日由鲁广余签字确认。

  天价购酒清单

  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应付上级检查的手段

  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元货款汇入广州石油分公司账户,广州石油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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