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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被降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5日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在通报会上,中石化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春光宣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欢迎社会监督的有关决定》,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到中国石化了解情况。

  违规购高档酒

  总消费达158.9万元

  经查,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5日,记者在广东分公司鲁广余库存高档酒的办公室看到,茅台、拉菲、玛歌等酒已被打上封条。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说,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进货价16.797万元,包括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进货价49.952万元。

  联合调查组介入

  高档酒转入虚假销售渠道

  4月15日至4月19日,中石化联合调查组在广东分公司,对购买高档酒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向党组作出汇报之后,4月21日至23日,再赴广东分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调查。整个调查期间,联合调查组还派人到江苏、山东和广东等地开展大量实地取证工作,调取收付款凭证、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据。

  调查组调查确认,2010年10月份,正值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

  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专门办公室;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消费,总价值13.11万元,剩余红酒83瓶。

  未卖掉的部分

  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

  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专栏)说,“这件事情对中石化乃至国有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中石化上百万职工因这件事情抬不起头来,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上百万人的耻辱。”

  针对此前有网帖称,此次事发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傅成玉说,鲁广余在调查中否认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但据调查组调查,在调查组成立之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难以确认是否是所谓的查“内鬼”问题。中石化调查组明确规定,不允许做这样的事,在中石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也都是不允许的。只要是社会大众、媒体以及上级机构和内部职工,发现企业有问题,都有权利进行揭发和举报。

  傅成玉坦承,由于下属部门众多,分布区域较广,这对于中石化这样的大企业在管理上是比较困难的。“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法制尚不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仍然存在漏洞的前提下,不能保证不出这种人,但必须保证一旦出这种人就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傅成玉还说,对于“天价酒”中还没有卖掉平账的部分,将作为违纪违规物品,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

  新闻回顾

  4月11日,有网帖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酒”,引发网民议论。4月13日,广东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没有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文图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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