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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涨幅要低于收入增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2日 13:44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4月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就政府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用地管理、住房需求引导 、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舆论引导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进一步加强调控引导 ,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目标房价不能比收入涨得快

  在控制房价方面,通知要求,2011年日照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要低于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将综合运用税收、信贷 、土地、市场监管等手段,加大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节力度,引导市场理性开发 、理性消费。

  日照市将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日照市“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发放廉租房补贴、实施廉租房实物配租和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多形式、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今年市直计划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662户;完成2000户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同时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9300套,完成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适当放宽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并轨,可把城市危旧房、非成套住宅(筒子楼)、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在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面,日照市将把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干部与教师周转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对象,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鼓励和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信贷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

  为合理引导市民住房需求,日照市今年还将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严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同时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日照市将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 1.1倍。市人民银行可根据日照市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和省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在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上,首先是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为遏制开发商囤地,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问责调控不力将约谈负责人

  为了达到调控目标,日照市还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机制和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成立日照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 、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 ,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手房中介机构也将被列入调控范围。2011年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市、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否则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将持证上岗。

  同时日照市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 ,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年内实现全市房产档案数字化和省、市、县(区)三级联网,以便及时、全面、准确提供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

  记者 董平  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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