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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等19家超市门店因价格欺诈受到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2日 15:20  新华网

  继1月26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多地家乐福等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今天国家发改委发布最新通告,称近日,北京、辽宁、吉林、上海、重庆等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别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进行处罚。据了解,这19家超市包括16家家乐福,3家沃尔玛门店。按照各门店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奉,此次奉总额950万元。

  通告称,自案件公布以来,家乐福、沃尔玛积极向消费者致歉,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立即开展自查,同时致力于提高超市信息系统管理水平,承诺以实际行动取信消费者、回馈社会,主动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

  国家发改委在最新通告中指出,对违法超市处以重罚的最终目的在于规范经营者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力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希望广大企业都能更好地秉持守法诚信的商业发则,争做严格执行价格法规、自觉规范价格管理的表率。

  此外,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常态机制,加强对超市、商场等商业零售场所巡查,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要结合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主动提供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构建价格自律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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