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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柳文龙 王杭徽 潘争鸣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今年1月29日,嘉兴市民严先生到嘉兴市新开的家乐福超市购买某品牌牛奶,该牛奶超市标价是2元一包,严先生买了2箱,每箱16包,本应付64元,超市却收了80元。严先生随后拨打了市长电话投诉。嘉兴市物价局收到严先生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最终认定家乐福超市的确涉嫌价格欺诈。(详见本报2月17日A10版报道)。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物价局了解到,经过调查取证,嘉兴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最终认定家乐福超市价格违法,并已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认定价格欺诈
家乐福被罚10万元
昨天,嘉兴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此次事件中,家乐福主要存在两大价格违法问题:一是家乐福违背了《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二是家乐福存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根据这两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嘉兴市物价部门目前已责令家乐福超市改正价格欺诈行为,并对其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嘉兴市物价局在价格欺诈案上有史以来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嘉兴物价部门
给全市市场打“预防针”
针对嘉兴家乐福超市所暴露的价格欺诈问题,前天上午,嘉兴市物价部门召集了全市本级各大商场、卖场、专业市场的相关负责人,召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
在会上,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向各位负责人介绍了商业零售促销中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近期全国发生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并要求各商家规范标价、诚信经营,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应急机制,坚决抵制价格欺诈行为。
“我们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价格欺诈行为,将对其严惩不贷。”嘉兴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