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
国美正沿着内部达成的“和解路线图”逐步行进,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国美电器(00493.HK)公告,上市公司与大股东黄光裕独资的北京国美所订立的总采购协议和总供应协议续约至2012年年底,同时双方还提高了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的金额。鉴于国美分裂危机消除,资本市场对此报以正面回应,当日国美电器股价涨1.45%,每股报收2.80港元。
在双方和解之前,上市公司是否分拆曾是黄家试图制约上市公司的“杀手锏”,并不断威胁称正筹建自己的团队,随时准备接受非上市门店的经营;而国美电器管理层为反制大股东,也不断对外放风称,大股东旗下的非上市门店实则是负资产,上市公司完全可以承受其单飞带来的管理费损失,进而可以通过资源集中投放及收拢人力物力,提高自身门店的经营投入和单店效益。
不过,双方都很明白,这是一招彻头彻尾的“自杀式”攻击,一旦进入实施阶段,黄家既没有办法经营好372家门店,国美上市公司也将立即遭遇规模和利润的大幅度萎缩,这实在是包括贝恩在内的利益各方绝对不可承受之重。
在经历过“鱼死网破”般的口水战后,国美控制权争夺方回归于谈判桌前,理性的利益诉求终归代替了冲动的情绪宣泄。2010年10月,黄光裕家族和国美电器二股东贝恩资本以及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电器高管层达成初步协议,黄氏胞妹黄燕虹及代言人邹晓春进入国美董事局,黄家公开宣称了将放弃分拆门店的做法。
上月,“一团和气”的第二次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召开,黄、邹二人顺利入阁,大股东投票权得到明显增加,管理层兑现了对黄光裕家族的谈判承诺。显然,上月31日上市公司的这则公告,是黄家对管理层此前初步协议的“回馈”,亦是国美和解路线图新的成果。
国美电器半年报显示,2010年上半年,国美电器非上市部分门店超过370家,实现销售额96.17亿元;国美上市门店数量为740家,上半年销售249亿元。根据协议,非上市门店需要每年给上市门店缴纳一定管理费,2009年,非上市公司给上市公司缴纳的管理费为3.2亿元。最新公告显示,双方订立的协议将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2011年和2012年金额上限分别上调至8亿和10亿元人民币,2010年年限额为6亿元人民币。而北京国美与国美电器最早在2005年3月17日签订了总采购协议,2007年12月21日还签订了补充总采购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不时以成本价向对方供应电器产品;如果协议终止,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