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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蒙牛别自诩为无辜受害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 12:52  黄河新闻网

  蒙牛深陷陷害门。一起在网络上“风起云涌”的“商战”,经警方调查,居然是一起“雇佣”网络“打手”用键盘和手指对竞争对手实施的商业诽谤案!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与蒙牛公关顾问公司炒作打击竞争对手的丑闻经证实后,让舆论惊哗,没想到奶与奶的事,竟那么肮脏与龌龊。深陷舆论指责的蒙牛随后就员工诽谤伊利事件致歉,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员工身上,称系个人所为。并反曝称“曾遭伊利花费超过590万元抹黑”。(新闻回放:蒙牛公告称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非公司行为)

  蒙牛的商业品质并没有超过我对他的预期。曝出陷害丑闻后,我立刻猜到蒙牛会怎么回应——无非是否认。果然,蒙牛这么干了,立刻发出一份声明,坚决否认与丑闻有关,并称“所有高管都正常工作”,并称将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在警方通报了案情、确证了作为高管的销售经理因陷害对手被抓后,我猜蒙牛肯定会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这个经理身上。果然,蒙牛立刻发声明称,此人做之前,公司高层都不知道,未向任何上级请示。所有责任一推了事,扮出一副无辜的模样。

  这差不多是中国多数企业在面对丑闻时所表现出的反应,咬定罪恶都是个人干的,咬死说高层毫不知情。蒙牛就差说这个品牌经理是蒙牛的“临时工”和“编外工作人员”了。不仅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员工个人身上,还反曝称“曾遭伊利花费超过590万元抹黑”,完全是一副受害者的样子。好可怜好无辜的蒙牛啊!消费者是不是该为无辜受害的蒙牛捐款了!

  估计这个销售经理是个很懂规矩的人,即使这件事上请示了高层,并非个人所为,此时他也会心领神会地“将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虽然他会因独揽责任而承担重得多惩罚,但他更会为这种忠诚受到加倍的奖赏。当然了,我只是根据常情进行的推理,这并非事实。警方当下虽未有证据证明陷害系蒙牛的企业行为,即使真的完全是员工个人所为,蒙牛如是一个有担当的、负责任的企业,也不该如此将所有责任一推了之。

  蒙牛不要将自己装扮成受害者,起码在这件事败露之前,蒙牛是最大的受益者,如果这种丑事不败露的话,蒙牛还将继续受益下去。两个最大的国内竞争对手因“被陷害”而销量暴降,也因竞争对手的“丑闻”成功地转移了舆论对蒙牛丑闻的关注,蒙牛显然受益无数。受益时,闷声大发财,收益都是企业的;败露了,就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个人,责任都由个人扛。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即使这种陷害并非企业所为,而是个人,但企业作为实际上的最大受益者,起码首先应为这种龌龊的受益承担道义责任。

  从《深海鱼油大多有问题,专家称造假现象严重》到《深海鱼油市场鱼龙混杂,所含EPA成分存巨大隐忧》之类软文,再到伊利和圣元深陷麻烦,当关于竞争对手的丑闻在舆论中盛会的时候,我不相信蒙牛的高层对“这些信息到底是否炒作、是谁在炒作”完全看不出来,对底下员工在陷害同行毫不知情。局外人很容易不明真相,但作为深谙江湖恩怨的行业大佬,如牛根生之辈,这种陷害伎俩如果看不明白、看不明白是谁干,是枉为行业大佬的。即使不是高层干的,但明明对下属所为心知肚明,却不去教训员工,不去阻止销售经理这么干,而安享陷害对手带来的巨大利润,纵容甚至鼓励下属这么干。丑闻败露后,是难以逃脱责任追究的。装傻,是推卸不了责任的。

  一个员工,与伊利和圣元并无私怨,凭什么要以私人身份去陷害他们。有的只是“公怨”,是企业间的竞争关系。他的所作所为,应是为了蒙牛的企业利益,为了打压竞争对手。所以,这种行为,应属于职务行为。对于这种职务行为,蒙牛高层即使不知情,也要为员工“为了企业利益”的职务行为承担责任。

  再说说那个反曝伊利曾黑过蒙牛的信息。也是很可笑的,对中国奶企我已失去信心,我从来不认为伊利会比蒙牛在企业道德上会高尚多少,这种陷害也是很有可能的。但这时候反曝出来,恰暴露了蒙牛不反思自身责任、而想转移视线的企图。既然伊利曾黑过蒙牛,为什么以前不向媒体曝光,而在自己事情败露后才曝出?另外,即使伊利黑过蒙牛,难道蒙牛就可以反过来去黑伊利吗?这样的反曝,纯粹是为自己的罪恶找借口罢了。

  犯错了纠错了就可,最可恶的是,犯错了,还把自己打扮成无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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