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
□本报实习记者 王荣
自8月4日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职位,到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黄光裕多数议案未获通过,56天来的黄陈之争落下帷幕。双方在此期间的明争暗斗活似一部剧情跌宕起伏的商战大片。
伏笔
国美控制权之争一般被认为始于2010年8月4日。事实上,早在黄光裕入狱就埋下了伏笔,随着陈晓上位、贝恩资本进入,黄光裕意识到必须将控制权牢牢握在手中,控制权之争逐步浮出水面。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在北京被警方带走。11天后,黄光裕任命陈晓出任代理董事局主席。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初步完成权力过渡。
此时的国美因为黄光裕出事面临着供应商、银行的催款以及52亿元可转债提前赎回的压力。2009年6月22日,国美公告称贝恩资本有条件认购约18亿港元可转债,董事会建议以每股0.672港元公开发售。两项融资不少于32亿港元。
贝恩资本进入国美后,陈晓以稳定管理层为由实行了股权激励,并再发可转债,而这两项决议均没有征得黄光裕的同意。“去黄化”触怒黄光裕,因而在2010年5月11日的周年股东大会上,黄光裕方面否决了三名贝恩资本代表进入董事局,但董事局随后重新委任了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
黄光裕方面的代言人表示,在5月以后黄光裕方面一直在与陈晓沟通,试图免除陈晓董事局主席的职务,在多日谈判无果的情况下,8月4日,黄光裕方面向国美董事会正式发函,提出撤销董事会一般授权,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等5项动议。
爆发
8月5日,国美电器公告称就黄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的违反行为提起诉讼,并追偿由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有业内人士总结,陈黄之争逐步激化,并展开了17个回合的情、理、法大战,按照发展情况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8月4日到8月22日,为陈述观点阶段。陈黄双方分别发布多封公开信表明态度,黄光裕方面称,陈晓违背大股东信托,将国美电器变成美国电器,并通过股权激励收买人心,损害大股东利益。而陈晓方面表示,高管与陈晓共进退,并且一一回复大股东的质疑,认为大股东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二阶段从8月23日到9月21日,双方与机构投资者密切接触,并逐步抛出底牌。8月23日,国美电器公布中期业绩,且贝恩资本表示将债转股支持陈晓。随后,借着中期业绩全球路演的机会,陈晓方面称获得股权达42%的机构投资者的支持。黄光裕方面则在8月27日发函表示,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在特别股东大会得不到通过,将收回非上市门店的经营管理权,届时将出现两个国美。与此同时,黄光裕方面提名的国美董事人选邹晓春走上台前,并以获胜之后将注入非上市公司为筹码与机构投资者沟通。
8月3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黄光裕系列案作出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的判决维持不变;而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并当庭释放。
第三阶段从9月22日到9月28日,陈黄双方继续游说机构投资者,并公开拉票,同时公布有利于自身的信息。在9月28日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黄光裕一方提出的5项决议案除“即时撤销一般授权”一条获通过外,其余4项均被否决,陈晓得以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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