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9日电题:国美股权争夺战箭在弦上 或致两败俱伤
中新社记者陈建
新中国历史上,罕有商人身在牢狱,以负罪之身,还能隔三岔五,登上财经版的头条。41岁的黄光裕开创了这样的先例。
这位白手起家的潮汕子弟,35岁时便荣登中国首富宝座。今年8月,他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没资金8亿元。狱中的黄光裕,以香港上市公司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和创始人的身份,正在和他昔日惺惺相惜、“临危托孤”的事业伙伴——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晓,打一场如火如荼的股权争夺战。9月28日,在即将举行的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胜负将见分晓。
若单从事件本身看,黄光裕入狱后,其大股东的权利没有被剥夺,国美的正常经营还在继续,中国的法律仍然允许黄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本身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值得拍手称道。然而,具体到黄、陈二人,特别是国美,这场战斗,有赢家吗?
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钢在本周末举行的研讨会上说:人们关注国美股权之争,因为这是一家公众型企业,有几十万员工,社会影响很大。国美作为民族品牌,从诞生至今,来之不易。“尽管它有缺陷,但从内心讲,我尊重国美。遗憾的是,现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世贤称:“最担心的是,千万别像陈晓所说的,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两败俱伤对于双方、公司,以及国美这个民族品牌,乃至社会,都是极大的伤害。”
所谓“鱼死网破”,要从黄陈二人的恩怨说起。在市井百姓看来,这简直就是“农夫与蛇”的现实版。
陈晓1959年生于上海,比黄光裕大10岁。他1岁多便患小儿麻痹症,至今脚部残疾。2006年,国美成功收购当时陈晓经营的永乐电器销售连锁企业。黄力邀陈出任新公司总裁,并表示:“我最高兴的不是获得永乐,而是终于找到最合心意的职业经理人。”据说,在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鹏润大厦18层的国美电器总部,有两间格局和装修完全相同、近200平方米的4套间办公室,分属黄、陈。当年,黄光裕曾花几百万元给自己配了一辆迈巴赫轿车,也依同样配置,给陈晓买了一辆。黄光裕甚至让他的私人厨师给陈晓专门烹制南方口味的饮食。
但2009年6月,在黄光裕官司缠身之际,陈晓给当时缺乏资金的国美引入了一个“金主”——美国贝恩资本。今年9月15日,贝恩宣布,以每股1.1港元的转换价,全数将2016年可换股债券转换为股份。这时,国美的股价在2.5港元上下。从账面上看,贝恩15个月就结结实实地赚了两倍多。
更可观的是,这笔买卖也“绑定”了一手促成交易的陈晓。当初国美与贝恩达成融资协议时,双方还签订了贝恩作为债权人的保护条款,包括“陈晓的董事局主席任期至少三年以上”、“确保贝恩3名董事人选”等,否则,国美将构成违约,贝恩有权要求国美以1.5倍的代价赎回可转债。贝恩债转股后,国美的发行股本从150.55亿股增至166.86亿股。贝恩持有总股本的9.98%,一跃成为第二大股东。黄家的股份则从35%摊薄至32.47%。
黄光裕担心,自己“已被不公平地剥夺对公司策略和运营的影响力”。因为陈晓虽然只拥有国美电器1.47%的股份,他原来永乐电器的旧部们占5%,可是加上绑定在一起的贝恩,持股便达到16.45%。此外,第三大股东美国摩根大通占7.84%,第四大股东美国摩根士丹利占7.43%……国美电器前50位股东均为外国机构投资者。一旦陈晓联手美国资本,总持股数量将基本和黄光裕这位创始股东不相上下。但是,创始股东现在11人组成的董事局中没有代表,贝恩却占有3个董事和1个独立董事席位。在黄光裕看来,陈晓是乘他危难之际,贱卖公司,又挟洋自重,抢班夺权,实际控制了国美董事局,却把自己这位大股东兼创始人挤到了一边。
无论让国美姓“美”还是姓“陈”,都是黄光裕难以接受的。黄家拼死抵制,先是集资在二级市场回购国美股份,然后要求9月28日举行特别股东大会,想把陈晓赶走,并威胁说,如果黄家的提案未获通过,将终止上市公司与非上市部分之间的托管关系。
国美的店面分两类,一类由上市公司拥有,约740家;另一类未注入上市公司,约370家,但以两、三亿元的代价托管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获取托管收益。并且,家喻户晓的国美电器品牌,并不属于上市公司,而是黄光裕控股的非上市公司资产。从这层意义上说,黄家还有足够资本参与战斗。国美内战中,若陈晓落败,战斗可以结束;若黄光裕落败,则很可能演变成一场持久战。一旦上市的、非上市的“两个国美”分家,上市公司不仅将丧失托管收益,还凭空多了个知根知底、能量不凡的对手。对于外国投资机构而言,这一局面也相当棘手。
对于“两个国美”的前景,国家行政学院李兴国教授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认为:“如今双方都拿出‘亮剑’的精神,在众目睽睽下争斗,两败俱伤的局面确实可能出现。我关注国美股权之争,是因为无论对于品牌理论,还是对中国企业的发展,乃至今后中国企业融入世界大家庭,这都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借鉴和总结的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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