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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紫金渗漏调查不能止于个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9日 10:54  长江商报

  现在网消息

  调查组刚刚离开,紫金矿业居然再次发生渗漏事故。害得调查组紧急重返事故现场。(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有理由相信紫金矿业的污水“渗漏”并非偶发事件。

  对于上次污水“渗漏”事件,调查组的结论是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这次污水“渗漏”呢,是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水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

  请注意,两次污水“渗漏”都是污水通过排洪洞流(并非渗漏)到汀江。当然与前一次不同的,是污水直接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而上一次则是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被人为非法打通。

  其实,早在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就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尽管环保部门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是直至7月3日污水事件发生企业也没有整改到位。

  这次调查组在整改意见中明确提出:“严格规范排污管道与排污口,彻底堵死渗漏井与排洪洞之间的通道,实现清污分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紫金矿业公司,渗漏井与排洪洞之间的通道是没有彻底堵死的,而并非仅仅是人为非法打通。3号应急中转污水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就是再好不过的证明了。

  还有调查组说第一次污水“渗漏”到汀江是人为非法打通了渗漏井与排洪洞之间的通道。这是临时非法打通,还是早就非法打通了呢?再说,若没有具有决定权的人物下指示,那有谁敢非法打通。

  根据以上事实和分析,我有这样的疑惑:紫金矿业的污水“渗漏”事件是不是偶发的、孤立的?对于紫金矿业的污水“渗漏”事件,我以为不能作为孤立的、偶发的个体来看待。调查组应当以对当地及汀江沿岸的老百姓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对紫金矿业在排污上做全面而认真的调查。如果只是做个案的调查,就事论事,那么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前脚走后脚又发生污水“渗漏”入江的尴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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