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后人:600年老窖是我祖业,一直租给你五粮液
○五粮液公司:以前签的租约是错的,每年付你租金是国有资产流失
○宜宾市政府人士:454号文件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私改的纠错
半个世纪前,“五粮液”酒种的创造者,“尹长发升”将自家的16口古窖租给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其筚路蓝缕时的助力者;现在,五粮液告诉尹家,这16口古窖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明代酒窖之争
16口比金窖还珍贵的明代酒窖正成为纷争之地:宜宾酿酒世家传人尹孝功和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都声称他们是古窖的所有人。
鼓楼街32号,内存16口明代古窖。
尹孝功,是尹氏第19代世孙。作为16口古窖继承人之一的尹,正面临和“祖业”作别的危机。
窖泥贵如金
2005年,五粮液的老窖泥“以每克远高于黄金的价值”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
《中国五粮液》对此事的记载是:“这是世界酿酒领域中现存最古老的一块泥池酒窖窖泥,自明朝开国之年至今,未曾间断使用,生长着数以亿万计的有益微生物活体,是异常罕见的‘活文物’。”
蜜月期
尹家是宜宾的酿酒世家,“长发升”至今已有近600年历史,是宜宾首屈一指的大曲酒作坊,当时酒坊的继承人是尹伯明。1952年年底,尹伯明将“长发升”16口酒窖及1000余平方米的厂房租给国营二十四酒厂,双方签下第一份租约,为期两年,每月租金35元。长发升成为五粮液筚路蓝缕的发家之地。
“454号”文件
1984年,宜宾市政府一份对私房改造过程中的错误进行纠正的文件,解开了僵局:“对一九五八年九月改造你在鼓楼街34、36号内的房屋进行了复核,该房面积18.17平方米,属错改房屋,现应予纠正,从一九八二年元月一日起退还产权。”该文件下方以钢笔字手写注明的:“酒窖属房主所有,由五粮液酒厂作价收买”。这被尹家认为是古窖归他们所有的最有利证据。
分手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五粮液一直以租赁的形式使用着这座酒坊以及16口古窖。然而,在2009年最后一次租赁期满后,五粮液一份《关于不再签订鼓楼街32号酿酒窖池租赁协议的通知》称:“我公司决定从2010年起不再与你方签订换约续租协议书。”
2010年1月10日,尹孝功致函五粮液,告知其《通知》严重侵权,希望在2010年3月底收回。
政府决议
4月21日,宜宾市政府和五粮液进行磋商。22日,宜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礼华介绍了会议的决议情况:1.古窖是国有资产,是五粮液的。2.宜宾市将16口古窖判给尹家的454号文件是错误的。
将酒窖判给五粮液,相当于宜宾市 政府否决了454号文件的正确性。宜宾市为何出尔反尔?刘礼华解释,454号文件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私改的纠错,而私改“涉及生产资料的部分,也就是厂房、酒窖”,是“没有错的,是不能纠的”。
(据《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