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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回应行贿门:员工收回扣已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6日 01:54  东方早报

  “已断绝与戴姆勒一切业务往来”

  东方早报记者 陈静思 发自北京

  就中石化涉戴姆勒数千万美元“贿赂门”事件(早报3月25日A36版报道)一事,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昨天下午回应称,“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原职工杜某,在业务活动中涉嫌收受戴姆勒公司回扣款,已于2006年9月因受贿罪被判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称,经核实,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原职工杜某,分别于2002年2月和2003年12月,在业务活动中涉嫌收受戴姆勒公司回扣款,2004年10月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在发现杜某涉嫌受贿后,立即进行调查,同年11月将杜某移交司法部门。2006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杜某因受贿罪被判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发给媒体的通稿中表示,“杜某个人收受回扣案发后,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立即断绝与戴姆勒公司一切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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