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金龙贪污3580万获判无期
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秦金龙卷入周小弟案昨一审
东方早报记者 柯智华 顾文剑
通讯员 敖颖婕 实习生 崔世吉
昨日10时45分,上海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金龙等人等来了法院的一审判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秦金龙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3580万元。因此,秦金龙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显然,相对检方指控的侵吞国有资产的金额“1.61亿元”大幅减少。“从判决上看,法院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秦金龙的辩护律师李小华告诉早报记者,此前李小华为秦金龙辩护的行为是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而非犯罪。
据悉,秦金龙的落马主要是受上海本地富豪周小弟的牵连。秦金龙于2008年2月被刑拘,当年6月批捕,7月移送审查起诉。并分别于2009年3月上旬和下旬两次开庭审理。
比指控贪污金额少1.2亿
一中院对该案另外两名涉案者亦作出了判决: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丁蓓莉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而担任公司监事长和党组书记的张勇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相比于检方指控的贪污金额,一中院认定的数额大大减少。一中院称,秦金龙、丁蓓莉、张勇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其中秦金龙侵吞公款3580余万元,丁蓓莉、张勇侵吞公款1820余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
此前检方还认为,丁蓓莉、张勇分别参与侵吞国有资产1.06亿余元、8715万余元。“从判决上看,法院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秦金龙的辩护律师李小华告诉早报记者。判决书的内容亦显示,最终确认的贪污金额扣除了相关运作的成本以及税收。
起诉书称,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时任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秦金龙伙同时任该公司财务经理的被告人丁蓓莉、前期开发部经理的被告人张勇,在该公司转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未将原公司名下的浦东三林懿德新村2536余亩地块、龙柏六村三、四街坊69余亩地块、陈行乡恒星村833余亩地块列入转制资产,并非法占有上述地块的转让收益。
首先是懿德地块。该地块是上海县房总于1992年12月取得,共约2536亩,用于住宅建设。但直至2005年5月,懿德地块始终处于闲置状态。
与此同时,1999年11月,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着手企业改制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向审计单位提供了已过有效期的懿德地块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但未提供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在2000年要求上房公司上报懿德地块未开发原因及实施现状的书面通知等材料。审计、评估单位根据上房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将懿德地块原收入及投入成本费用调整至预收、预付款项目,而未列入转制资产。
2001年4月,上房公司以6.3亿余元的价格将懿德地块使用权转让给了周小弟的新世纪(0.370,0.00,0.00%)公司,然后以中祥公司(由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改制而来)名义收取转让费。秦金龙始终未如实申报懿德地块使用权应属上房公司以及该地块被转让等事实,从而隐匿了该地块转让收益。
经审计,扣除相关动迁成本费用,懿德地块转让收益达8079万余元;扣除已上缴企业所得税2640万余元,尚有5439万余元被秦金龙隐匿于中祥公司账内。
除懿德地块之外,在公司改制期间,秦金龙还伙同丁蓓莉、张勇采用伪造借款协议等方法隐瞒龙柏地块在改制前已转让的事实,侵吞龙柏地块土地转让收益6174万余元,扣除已上缴企业所得税1330万余元,尚有4844万余元被三人隐匿于中祥公司账内。
值得一提的是,龙柏地块卖给了复星集团麾下的公司,而该公司又帮助秦金龙签署了一份虚假的借款协议。
此前,对于上述行为秦金龙在辩护时说:“我承认有错误,但不是犯罪。” 对于上述判决,尚不清楚秦金龙、丁蓓莉、张勇是否会提起上诉。
低调秦金龙
据悉,秦金龙的案发同懿德地块紧密相关。可查资料显示,1992年,三林辖区由上海县划归浦东新区,上海县则撤销并入新成立的闵行区。区划调整前夕,将该项目地块批租给下属的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2001年,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将此地块开发权以近7亿元的价格,转予周小弟的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
同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一样,周小弟也没有即时开发该地块,使得该地块此后多年处于争夺、闲置状态,最终引发周小弟“雇凶杀人”。
从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周小弟先后引入上海阳光集团公司、西子集团和上海君颐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上述地块。
2002年之后,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谷,同时因为该地块接近世博园使得身价陡增。周小弟筹划谋取更大的土地收益而使上述土地一女多嫁。2004年2月,周小弟与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后者投资4.5亿元启动土地拆迁和项目开发,“五五”分享利润。此后由于各方争夺,使得周小弟沦为小股东。2007年11月,周小弟雇凶杀害西子集团指派的股东代表尹明华。2009年11月4日,上海市一中院一审认定周小弟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一中院称,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查封、冻结了中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秦金龙、丁蓓莉等人名下房地产、存款、汽车等大量财产,本案赃款已经全部追缴到案。
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原属于上海县直属公司。世纪之交,改制为现在的中祥集团。其中,秦金龙持有40%的股份。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48年的秦金龙,中专文化,原系上海县政府房地管理部门干部,为人低调,也很少在媒体抛头露面。
秦金龙已经获刑,剩下的疑问是,在中国曾经的企业改制运动中,还有多少低调的秦金龙?有多少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