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岳瑞芳)中国银监会6日正式批准北京银行等3家银行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北京银行7日表示,北京银行将抓紧筹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确保上半年开业,以满足普通市民的融资需求。
据悉,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筹建初期注册资本金拟为3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银行全额出资。公司目前正进行选址工作,经营范围主要是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如购买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如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
2009年7月,为加大金融对扩内需、促消费的支持力度,中国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同时选择北京、上海、成都、天津4地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依据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在设立初期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出资,在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
此外,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业务将不涉及房贷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同时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