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月6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太太乐”鸡精是雀巢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知名产品,而“太太乐”商标目前也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这一商标却随后被允许注册在了厨具上。为此,雀巢食品有限公司将中国商评委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商评委的裁定。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因雀巢“太太乐”在此案商标争议之前还够不上驰名商标的程度,因此商评委的裁定并无不当。
据了解,雀巢食品有限公司从上海太太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家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了六组“太太乐”的相关商标,这组商标均已在1994年至2000年间申请注册,分别被指定在肉汤浓缩汁、速食方便菜肴、调味品和新鲜蔬菜等商品上。而2000年11月16日,中山市太太乐电器公司提出申请,将“太太乐”商标使用在烹调器具等商品上。雀巢公司认为,太太乐电器公司申请的“太太乐”商标和自己在先的“太太乐”商标构成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为中山“太太乐”厨具是雀巢“太太乐”商品的延续品牌。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雀巢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2000年时雀巢“太太乐”商标已经达到了驰名的程度,只能属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而商评委依据相关证据情况,对雀巢“太太乐”商标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没有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并无不当。此外,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认定驰名商标请求给予跨类保护的事实构成时,仍应考虑是否具备误导公众的事实,而雀巢“太太乐”商标注册的商品类别与太太乐电器公司“太太乐”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诸方面都相差较远,也不构成误导公众的事实。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对商评委的裁定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