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多家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于12月31日宣布,UT斯达康已经同意支付300万美元的罚金来和解其贿赂在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工作的官员一案,并保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美国联邦司法部指责UT斯达康为了获得利润丰厚的商业合同,花重金邀请中国一家公司高层出境旅游。2002年到2007年,UT斯达康支付将近700万美元,帮助中国一国有通讯公司数百名雇员到夏威夷、拉斯韦加斯、纽约等美国观光胜地参加短期“培训”,共计225次,平均每人花销5000美元以上,并且将旅游花销作为培训费用入账。
2001年到2005年,UT斯达康向至少10名中国和泰国的通讯公司的雇员与家属提供美国公司的就业机会,至少雇用了3人,为他们支付了两年工资,并办了绿卡,这些人根本没有为斯达康工作过。同时,UT斯达康还向在美国大学读书的中方政府人员支付400多万美元的“培训”费用,但“培训”内容与斯达康业务无关。
美国司法部称,此网络设备制造商在中国有很多业务,目前公司已经承认违反了《国际反腐败法》,此法律颁布于1997年,主要禁止对外国官员的贿赂。根据美国司法部刑事司和美国证券交易协会的协商,UT斯达康公司将需要分两次支付共计300万美元的罚金,并且要实施内部整顿,保证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而相应的,司法部已同意不起诉UT斯达康。
UT斯达康公司由上世纪80年代中国留美学生创办,发源于美国硅谷,成长于中国市场,2000年3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总裁兼CEO吴鹰在2006年称,UT斯达康已是美国第三大手机供应商。但是,从2005年开始,UT斯达康就面临发展的困局,当年的第二季度UT斯达康出现了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其后扭亏成了其主基调。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