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N记者 惠正一 发自上海
在达能和宗庆后结束漫长的诉讼,达成和解1个月零5天之后,媒体突然披露,就在达宗和解当天晚些时候,曾被认为会决定“达娃之争”命运的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也随之出炉——斯德哥尔摩商会(下称“SCC”)仲裁院9月30日晚做出裁决,认定宗庆后与娃哈哈集团等严重违反了相关合同,使达能因不正当竞争蒙受了重大损失。
这无疑是一个讽刺。因为,这份曾经被认为是“达娃之争”终极审判的仲裁书对于已经和解的达能和娃哈哈,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更值得玩味的是达能斯德哥尔摩获胜和与娃哈哈和解发生在同一天,前后仅仅相差几个小时。
2006年起,娃哈哈和合作10年的合资伙伴法国达能出现严重分歧,随着分歧的曝光,双方矛盾迅速升级。2007年5月9日,达能向SCC提出8项仲裁申请,其中包括7项公司仲裁,一项针对宗庆后个人违反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的仲裁,达能自信地以为理在自己这边,因此毫不犹豫地发动了针对娃哈哈的法律战。
然而后来的事实却并非如此。娃哈哈在国内捷报频传,杭州仲裁,桂林官司……达能输得都很惨。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娃哈哈方面越战越勇。纠纷的另一个关键方,杭州市上城区国资委自始自终未发一言。
也许达能已经意识到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便斯德哥尔摩获胜,也存在一个跨国执行的难题。因此回归商业理性,尽早坐到谈判桌前也许是对股东最负责的选择。决定商业选择的重要因素是利润最大化。斯德哥尔摩为达能挽回的面子在商业选择面前,仅是过眼烟云。
关于媒体问及的达能与娃哈哈在斯德哥尔摩进行仲裁的问题,达能仅确认,9月30日,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庭就达能-娃哈哈纠纷做出了裁决。 并低调指出:“这一裁决并不会影响达能与娃哈哈双方达成的友好和解方案。在9月30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斯德哥尔摩仲裁的程序已暂停;待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达能对与娃哈哈达成的和解协议表示满意,它为彻底解决争端提供了关键性的机遇。”
当一场历时近三年,辗转三大洲、前前后后进行了大小近百次诉讼仲裁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之时,最终带给当事双方的,也许不是惊喜和轻松,而是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