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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空调状告广州市财政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 09:46  新文化报

  报价低400多万却丢掉政府采购

  去年11月,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在空调采购项目中,放着报价1707万的格力空调不买,却选择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为此,广州市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格力)将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关的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是不是纳税人的钱多得花不完了,要这么花?”昨天下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的法庭上,广州格力的代理人质疑政府采购部门浪费公帑。

  2008年11月4日,在番禺区中心医院的空调采购竞标项目中,广州格力以投标报价170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然而,半个月后的11月21日,原先位列第一、投标报价最低的预中标供应商广州格力却意外落败,而报价最高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其中标金额比广州格力足足高了近444万元。

  在业界享有崇高声誉的格力空调为何在此次采购中败北?原来,2008年11月7日,番禺中心医院曾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广州格力的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有星号的某些技术参数。

  在番禺区政府采购办的要求下,2008年11月18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次组建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并进行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就是广州格力败给了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

  同样的评标委员会、同样的评标专家所进行的重新评审,为什么与第一次的评审结论截然相反?广州格力向广州市政府采购办提出质疑。在没有得到支持的情况下,广州格力又向财政部门提出了投诉。最终广州市财政局决定撤销番禺区财政局的上述处理决定。然而此时,番禺中心医院早已与广东石化签署合同。

  2009年6月9日,按照相关回避原则,番禺区财政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核实小组第三次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实。经小组核实,认为格力公司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要求。

  广州格力认为,第三次的专家评审意见系违法采购结果公布之后进行的,在程序上严重背离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为此,广州格力再次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2009年9月18日,广州市财政局作出决定,维持番禺区财政局的决定。广州格力不服,遂向法院起诉广州市财政局。

  ■焦点

  多花400万是否浪费

  广州格力提出,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而本次中标的广东石化,中标金额比格力空调报价高出443.889万元,“是不是纳税人的钱多得花不完了,要这么花”?格力空调的代理人质疑。

  广州市财政局回应,按照招标程序,预中标第一的候选人投标无效后,按顺序就是第二候选人中标,符合规定。广州格力歪曲事实、误解依据、混淆视听、滥用诉权,给广州市财政局制造了许多麻烦,要求法院驳回广州格力的诉求。《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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