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亚特称不了解被讼事件,110年来公司从未抄袭
□晨报记者 林劲榆实习生 梁凯祺
长城汽车和菲亚特的知识产权纠纷进一步升级。中国长城汽车公司代表律师刘宏凯昨日表示,长城汽车已在中国对意大利菲亚特 (集团)汽车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在长城小型车“精灵”处于开发阶段时,菲亚特秘密拍摄了这款车型的照片。
长城汽车是在河北石家庄提起诉讼的。据刘宏凯律师介绍,在本案中,长城方面的主要证据就是菲亚特自己向中国一家法院提交的证据。“我们没有精确的照片,但在菲亚特提交的证据中,他们表示曾派人拍摄长城汽车的照片。也就是说,他们自己承认有偷拍行为。”刘宏凯表示,长城汽车要求菲亚特就侵犯长城的商业机密做出道歉和赔偿。
去年,意大利一家法院裁定,长城“精灵”(Peri)微型轿车抄袭了菲亚特“熊猫”(Panda)车型。据此,该法院禁止“精灵”轿车在欧洲销售。据刘宏凯介绍,长城汽车仍在打这场官司,预期明年3月会有最终裁决。
对于长城汽车方面起诉,菲亚特公司昨天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法律文件,因此并不了解导致这项诉讼产生的理由,“但在110年的历史长河中,菲亚特从没有抄袭或仿效过世界上任何其他汽车生产商的外观设计或风格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