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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潮涌或知难而退 东星集团破产管理人被起诉

  债权人之一中国航油拟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本报记者 索佩敏

  或许从未有过一家航空公司的命运如此波折。就在湖北高院刚宣布发回武汉中院重申后仅2天,武汉中院再度驳回信中利重整东星航空的申请。而昨日还雄心勃勃欲入主东星的信中利董事长汪潮涌昨日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若重整成本太高,可能会退出重整。与此同时,东星航空昨日发来邮件声称,东星航空股东东星集团、东星国旅已正式起诉现东星航空的管理人,并申请更换管理人。

  ”我们还在做工作,补充材料,但是如果破产管理人坚持的重组成本太高的话,我们会选择退出重整。“汪潮涌昨日如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据他透露,昨日武汉中院作出裁定,再度驳回东星集团与信中利提出的对东星航空的重整申请。理由是重整方和债权人之间没有达成债务处理的具体方案,例如债转股的比例,以及重整方没有出示详细的资金证明等。经过沟通,法院同意信中利再补充一些新的资料,但并没有明确是否会重新受理申请。

  对于被武汉中院再次驳回重整申请后是否还会继续上诉,汪潮涌称还要看事态的发展。汪潮涌表示,目前信中利与破产管理人在重整资金投入金额上分歧很大。信中利方面认为,前期2亿左右的投资对运营三架飞机来说是足够的。而破产管理人要求的资金量,远远超过信中利的预期和合理的投资成本。他并未透露管理人要求的资金量,只是表示如果完全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要求,作为投资人,信中利认为重整的代价太高,而可能退出重整。

  有报道指称,在25日武汉中院召开的听证会上,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依然坚持东星航空应该破产,并提出重整东星航空必须9.2亿资金。

  自3月底被武汉中院宣布进入破产程序后,东星航空可谓命运多舛。先后有包括上海宇界实业、中国航油等在内的多家企业提出重整申请并被武汉中院驳回。8月24日,湖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包括中国航油在内的其余7家企业的申请全部被驳回,只有信中利成为唯一一家重整申请被发回武汉中院重申的企业。而随着此次信中利的申请被武汉中院再度驳回,东星航空的所有重整申请方已全部折戟。

  不过,除了信中利在进一步沟通,东星航空最大的境内债权人中国航油也未放弃重整的希望。据中国航油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表示,考虑到该案的裁定涉及对破产法相关制度的正确理解,作为中国航油的代理律师,将在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基础之上,针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该案的相关意见甚至于全国人大法工委针对该案相关问题的立法解释意见,对于全面正确实施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都将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与此同时,东星航空昨日发来邮件表示,东星航空管理人武汉市交委与东星集团相关机构有经济纠纷冲突,是严重利害关系人,应依法回避。此外,破产管理人在未经公司所有人、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的飞机、飞行员、股权、航时、机务、签派等人才、资产,资源转让、转送其他公司,这是对公司所有人、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东星集团向湖北高院起诉破产管理人,并向武汉中院申请更换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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