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飞)东星航空破产一事再起波澜,针对东星航空主要股东向法院递交的《破产重整申请书》,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正式表态:东星航空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已不可能。
破产管理人:
破产重整已经不可能
在东星航空主要股东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后,23日,由武汉市法制办、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明确表态:破产重整不可能。
据破产管理人披露,截至2009年3月31日,东星航空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42705.77万元,负债总额为100698.71万元,资不抵债高达5.8亿元。且东星航空从2008年10月起停止向GECAS公司缴纳飞机租金。GECAS公司已与破产管理人解除了9架飞机的租赁合同,东星航空公司已没有可供营运的飞机。
“上海国浩律师集团在没有得到东星国旅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召开新闻发布会、递交重整申请缺乏合法性,已要求该集团立即纠正,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星国旅:
能否重整由法院裁定
针对破产管理人的这种表态,东星航空重组负责人、东星国旅副总裁吴志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坚决反对,“破产管理人并不具备让东星航空进入破产清算的权利,”吴志勇说,“法院才拥有最终话语权,我们都在等候法院的最终裁决。”
吴志勇说,作为东星航空的股东,东星国旅提出对其进行破产重整是按照法律办事,“只要法院同意东星航空进入破产重整,上海宇界的2亿元资金就会立即到位,这对债权人是一件好事,破产债权人缘何要否决?”
对于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吴志勇表示并非上海宇界,但由于签署有保密协议,所以现在不能透露对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