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昌/湖南报道
被举报累计隐瞒销售收入超千万元,其中150万元现金从公司仓库一个铁皮柜中查出——岳阳商界名人、岳阳昌盛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昌盛公司”)原董事长刘国防因此在一年前成为职务侵占罪案嫌疑人。
在此案两次退补侦查、一次延长羁押,长达一年的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始终认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但在相关款项是否被刘国防“非法占为己有”的认定上,检察机关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疑罪从无”原则不予起诉。
如此难以认定的“证据”究竟是什么?此案还涉及到了哪些问题?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此案涉及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当事人进行了专访。
董事长藏匿150万元?
“藏匿的150万元现金,是为公还是为私?”
“为公司已说不过去。主要是为自己,也有可能作其他用。”
这是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刘国防时记录的一段口供。
事情起源于2008年3月。岳阳市公安局接到昌盛公司员工举报,称公司董事长刘国防自2003年企业改制以来,采取瞒报生产产量、销毁原始凭证、侵吞销售货款等手段,涉嫌非法侵占近1000万元资金。“接到举报后,我们按程序进行了受理。”岳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朱诚实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地市中百万以上的案件不多见。”
2008年3月26日,刘国防被岳阳市公安机关传唤。当日,刘国防带干警到公司一个闲置工房内“指认”了他“私藏”于此的150万现金。“刘国防先是将钱存放在他个人办公室里的多个文件夹中,经多次转移,后将此款隐藏于公司材料厂防腐保温队仓库里的一个绿色铁皮柜中,由多个信封装着,整整一皮箱。”朱诚实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岳阳市公安机关随即对刘国防实施了刑事拘留。
据朱诚实介绍,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刘国防的口供中,就藏匿于铁皮柜中的150万元,刘承认昌盛公司其他高层及员工无人知晓,占用目的为“以便日后供自己及家人使用”,其非法占为己有行为明显,事实确凿。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2008年4月30日,经岳阳市检察机关批准,刘国防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藏匿?侵吞?
之后案件的发展却出乎人们的意料。
2008年6月2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8月12日和10月25日,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起诉书要求补充侦查。经过两次退补侦查和一次延长侦查羁押,同年11月24日,公安机关重新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这一切皆因为刘国防的“翻供”。
朱诚实透露,第一次移送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后,刘国防“开始一步一步地翻供”。在第一次供词中,刘国防还承认藏匿的150万元公司无人知道,但在之后的供词中便称,3月25日,也就是案发的前一天,他还与公司的相关人员“既无金额多少、又无藏匿地点”地模糊提起过,并得到了公司两个员工证实;但刘国防所称“将用于公司紧急状态”,又没有得到公司员工的证实。
刘国防委托的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辩护意见则称,3月25日晚,刘通过自己的妻子骆某告知公司财务自己手中有100多万元现金;3月26日早晨,刘和骆某打电话告知公司财务调查检查组长汤某,亦称刘手中有100多万元现金要交给检查组。
至于藏匿的150万元现金是为公还是为私?刘国防也翻供称,“为公司已说不过去”等口供是公安机关“做的手脚”。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辩护意见称,刘国防在口供中承认这笔钱意图用于日后供自己及家人使用,是公安机关“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比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案卷57页,在“为公司”的后面添加“已说不过去,主要是为自己,也有可能作其他用”等。
既然有证据表明150万元有人知情,且用于公司,或将“用于公司紧急状态”,那么公安机关认定刘国防“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就得不到证据支持。“在证据方面,公司一部分员工指向刘国防有罪,一部分指向刘国防无罪。公司矛盾重重,更是加大了核实证据真伪的难度。”岳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副科长张云田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
“疑罪从无”并非“最终结论”
2008年11月24日,公安机关以刘国防涉嫌150万元职务侵占罪向检察院递交了审查起诉材料。
从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材料显示,从2003年起至2008年3月26日止,刘国防在担任昌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指使公司相关人员隐瞒部分产品销售收入,设立账外循环资金,累计隐瞒销售收入752万元,其中,150万元是在公司所有股东无人知晓情况下,多次作案,采取多领少用办法,从公司出纳、财务及副总经理等处支取账外资金,并将此款隐藏于该公司材料厂一个铁皮柜中,以便日后供自己及家人使用。
“尽管证据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本案的起诉。”朱诚实如今仍坚持认为,刘国防侵占150万元的主要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对作案动机供认不讳,“应该是个罪案。”
但“存在瑕疵”的证据最终被认为不足以证罪。2009年3月20日,岳阳市检察机关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称:岳阳市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对此,岳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建国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了一些细节:岳阳楼区检察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两次退补一次延长羁押之后,把握不准,便上交岳阳市检察院;岳阳市检察院依然难定,便送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高检调阅案卷并为此召开了检察委员会合议,最后批复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岳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建安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不起诉刘国防,是根据司法上的“疑罪从无”的原则,是指事实和证据不足以证明刘国防犯罪,“但这不是最终结论,只要发现新的证据、新的犯罪事实,刘依然存在被起诉的可能。”
国有资产流失另案处理?
作为中南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岳阳有中石化长岭炼化、巴陵石化等“超级航母”,周边配套加工企业星罗棋布。因受产业政策、历史包袱等因素影响,长岭炼化与巴陵石化已出现数年亏损。昌盛公司原是巴陵石化旗下众多的子公司之一,企业生产固氮肥、尼龙切片等所需的原材料对巴陵石化的依赖程度大。
2009年5月25日,现已重获自由的刘国防在长沙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
刘国防回忆说,1993年,他作为巴陵石化鹰山石化厂企管处处长,被派往昌盛公司担任总经理,企业草创时期,公司注册资金约50万元,“工厂是一个棚子,账面有十多万元的亏损。”
作为巴陵石化首批改制试点企业,2003年昌盛公司成了一家名副其实的民营企业,仅党群关系留在巴陵石化,刘国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2008年,昌盛公司已发展成拥有14家公司,年产值约2500万元的企业。刘国防向记者透露,“2008年3月我出事时,公司有存款2900万元,固定资产590万元,原材料及存货约500万元,‘小金库’420万元,无负债。”
在采访中,昌盛公司部分员工告诉记者,刘国防能力很强,对公司劳苦功高,“虽不懂财务,但是个‘能人’。”在与记者的沟通中,刘国防颇认可这种评价。在反复谈及自己白手起家、对企业的贡献及不被人理解时,今年57岁的刘国防一度落泪。
按照公安机关的认定,刘国防及其相关人员隐瞒的销售收入为752万元,除出纳手中存折244万元、刘国防藏匿的150万元现金外,其余350余万元均被刘国防其及相关人员用于发红包、协调、走访、送礼等。张云田介绍,这些“公关协调费”的出现,导致从巴陵石化“购买的部分原材料不要钱”。朱诚实也举例说明,因为好处费的出现,在计量方面,导致巴陵石化部分员工对原材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出的部分就成了昌盛公司的利润。
对于记者的转述,刘国防尴尬地笑了,他说:“我们是做生意的”
据记者了解,刘国防“疑罪从无”案后,昌盛公司部分员工“十分震惊”,多次上访,请求彻查“刘国防隐瞒752万元销售收入案”,而不仅是150万元。
在刘国防出事后,昌盛公司组建了新的董事会,作为一家100%自然人持股的企业,昌盛公司原来的董事会部分成员和部分股东在权力与利益分配上一时难以与现届班子找到平衡点。“2003年几个已买断工龄、离开公司的人以及个别临时工也开始向新班子发难,给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昌盛公司现任董事长张军辉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称。
对于公安机关以涉嫌150万元职务侵占罪起诉刘国防,而没有对隐瞒752万元销售收入深入追查的问题,朱诚实表示,不是不追究,而是案件较为复杂。而且刘国防侵占150万元的事实确凿,“侵占150万与侵占400万、500万所追究的法律责任差不多。”朱诚实告诉记者,公安机关要对余下的几百万元查个水落石出,还要对巴陵石化国有资产的流失进行另案侦查,他们正在思考前期工作和切入点,“但不能太急——仓促上阵办不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