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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14:37  新浪财经

  针对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某位小股东接受媒体采访并发表言论的行为,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发表严正声明:

  1.上海圣奥董事长刘婧既不是我公司股东,也不是我公司高管。我公司所有股东身份都具合法性。

  2.合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获得了所有必要的中国政府批准,是依法有效设立的。所有中方股东(包括此小股东)均积极参与了该交易的所有谈判过程,自愿签署了全部交易文件,并在该等交易文件中就每位股东拥有的股权和资产的合法性以及本次交易的合法性作出了充分的声明、陈述和保证。所有中方股东也及时获得了依照合同约定对其转让的股权支付的交易价款。合资公司是在遵守中国政府相关法律并保障每位股东的利益和权利的前提下设立的。

  3.该位小股东向媒体披露的关于我公司的多处信息存在严重失实,内容涉及合资交易商务细节、合资公司的财务数据、合资公司未来发展及并购策略等等。作为我公司现任董事之一的该位小股东违背董事的基本职责,致我公司董事会的反复沟通和劝服于不顾,将其通过职务便利获取的公司经营的各方面信息予以不负责任的歪曲和披露。该等行为已经对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等各个方面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对此,我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此,希望媒体在相关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之前,能够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尊重司法程序的独立性和严肃性,协助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特此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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