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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与中煤分家 分享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4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王康鹏

  中石油、中煤“离婚”一事终于得到合法认可。CBN记者昨天获悉,中石油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联煤”)撤资50%、带走50%煤层气区块的“离婚”方案已经获得了国资委等部门的批准。“目前只剩下一些细节问题需要处理,双方彻底分家在年底前肯定能弄清楚。”中石油内部某高层人士透露。

  对业界关注的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问题,该中石油高层人士明确表示,在分家方案获批后中石油煤层气分公司(下称“中油煤”)将分享专营权,随后中石油将对对外合作区块作出清理。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在煤炭之间的一种伴生矿资源。1996年3月,国务院批准组建了中联煤专业开发煤层气,独享对外合作专营权。后来,中联煤股权变更为由中石油和中煤集团共同持股,双方同为50%。

  对于中联煤十余年的发展,前述中石油高层人士表示,这些年中联煤基本没形成有规模的地面抽采,2007年底的煤层气产量才只有6000万立方米,全国产量最高的是一家地方企业晋煤集团。

  某业内人士向CBN记者分析说,中联煤的无作为主要还是控股权问题没理清,双方都相互靠着,又谁说都不算数,形成不了一个长期可行的发展战略。掌握不了控制权,中石油最终也就只好出来单干。

  2008年,中石油提出与中煤的分家协议。“去年3月份就在说分家的事,中石油在去年9月24日正式成立了煤层气分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中石油高层人士回忆说,双方协议股权、矿权均对半拆分,方案上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和国土资源部等待批准。

  但前不久传出消息,由于专营权挡道,中石油、中煤分家陡生变数。中石油高层人士表示,与中煤分家在政府层面不存在问题,只是走一个程序,近期已经批准完成。“对外合作专营权更不是问题,在老中联煤里中石油是有一半权益的,对外专营权也是一样。现在分家方案获批,中石油的对外合作专营权实际是得到了确认。”

  中石油研究新能源的一位专家向CBN记者确认了中石油获得专营权的消息。他表示,实际上在两年前国务院修改专营权条例,意图就是将专营权在中联煤之外再增加几家国企来分享,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中煤等都拿到了对外合作专营权。

  据了解,在分手之前中联煤共有23个对外合作合同在执行,分手后中石油带走了其中的11个。山西煤层气行业协会北京联络处主任郭明表示,这实际上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中石油带走的区块有对外合作项目,有了区块也就等于是有了专营权。正式获得专营权是迟早的事情,需要的只是国家程序上的认定。之前外资也在等着,批下来后就名正言顺了,对外合作将会有新进展。”

  中石油高层人士告诉CBN记者:“中联煤签订的对外合同都是得到国家认可的,需要继续执行下去,我们在下一步引进外资时也会优先考虑这些合作伙伴。但是,我们也要对之前的合作做清理,看看哪些公司是真正的有实力、有诚心把技术、资金投入到中国的煤层气开发。”

  资料显示,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远景储量约36.8万亿立方米,深度在2000米以内的资源量就与陆上常规天然气大致相当。但截至2007年底,国内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1340亿立方米,煤层气年商业产量还不足4亿立方米。

  中石油高层人士表示,中油煤目标是要在两年内建成5亿立方米的产能,到2010年产能要达到30亿立方米,实际年产量将达到20亿立方米;2015年产能将进一步扩大到10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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