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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再度引发口水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5日 14:13  舜网-济南日报

  三联商社发布公告指责“旧主” 三联集团称国美“恶人先告状”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王彬)在国美取代三联集团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后,国美与三联之间的恩怨一直未了。今天,三联商社发布关于公司面临重大运营风险的公告,分别涉及三联商标使用权、关联交易、西门店经营场所遭侵占、有关店面临歇业风险等方面,并将相关责任归咎于商社原大股东三联集团。

  国美认为三联商社面临重大运营风险,主要有四大原因。第一,“三联”服务商标的权属争议和使用权纠纷,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受到严重影响。第二,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导致公司资金被占用问题以及导致公司连带涉诉问题至今仍未能彻底解决。第三,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西门店经营场所受到侵占,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另外,2月2日,三联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分别向三联商社发来了关于潍坊、烟台、枣庄门店物业不续约或提前解约的函件,导致三联商社潍坊店、烟台店、枣庄店等店铺面临搬迁或歇业风险。

  对于三联商社的公告,三联集团高层人士认为国美是“恶人先告状”。该人士表示,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三联集团与商社股份之间商标所属及使用权很明确。根据2003年1月27日许可人(三联集团公司)、被许可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该合同生效的前提是“许可人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商标人,且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自2008年2月12日,三联商社2700万股拍卖后,三联集团已经丧失大股东地位,因此该合同的生效条件已经不复存在。

  至于公告提到的“在新管理团队接管之前已经发生了经营性亏损”,该人士认为,造成亏损与国美有直接关系。“国美承诺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但在公司各门店的同一商圈连续开设连锁店,其中在商社股份济南中心店周围,自‘五一’至元旦连续开设大观园店、万达店和珍珠泉店,对上市公司济南中心店形成合围之势,与此同时在烟台、潍坊、泰安等地也对公司各连锁门店围追堵截,使得对公司的同业竞争全面加剧。正是由于股权拍卖、高管缺位和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使得商社股份的经营形势急剧恶化,上半年出现巨额亏损。”

  该人士还表示,三联集团就潍坊、烟台、枣庄门店物业不续约一事曾提前三个月下达书面通知,不存在违约,“而关于三联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应等账务核对及费用归属等有了明确说法才能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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