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航等3大航企炒金融衍生品亏损131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9日 07:58  信息时报

   多家央企炒衍生品爆出巨亏

  3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对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作出严格规定。国资委要求央企必须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此前,按照国资委要求,央企对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在境内外开展的各类金融衍生业务进行了清理,并已将清理整顿情况上报国资委。

  2001年至今,有31家央企获得从事相关业务许可证,但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所有涉足外汇、进出口业务的中央企业都在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多家央企爆出金融衍生品业务巨亏。中国远洋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约有40亿元浮亏。东方航空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国航燃油套期保值合约截至去年底公允价值损失也高达68亿元。以航空业为例,截至今年1月初,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及上海航空等3家国有航企金融衍生品的账面亏损总额已经达到131.7亿元。

  在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审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违规从事相关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但迄今为止,尚未曝出哪家巨亏央企负责人对所造成的巨额亏损出面负责。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