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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批准电盈私有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 07:29  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张艺)曾陷入“种票”风波的电讯盈科(00008.HK,下称“电盈”)私有化计划昨日下午终于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香港高等法院指出,电讯盈科2月4日股东大会得出的支持该交易的投票结果是合法的,故同意电盈私有化。不过,香港证监会称将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代表律师要求暂缓执行有关判决。这也意味着电盈私有化计划离成功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昨日,电盈继续停牌,停牌前收于3.98港元,较4.5港元的私有化价格折让11.56%,该股未宣布何时复牌,分析人士称,股价复牌后必然将向4.5港元靠拢。而系内另一个股盈大地产(00432.HK)受此消息的刺激,立涨逾20%,收报1.75港元。

  根据香港法律,所有私有化交易必须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香港高院法官昨日下午2时半宣布判词,在一份大约70页纸的裁决报告中指出,电盈私有化过程中,小股东并没在被大股东强迫下,做出违反自己最佳利益的行为,而多数的电盈小股东,是真诚地投票,故同意电盈私有化。而法院没有责任决定私有化的投票是如何进行的。该交易可以让股东们实现投资电讯盈科的价值。

  该交易之前曾因涉嫌操纵股东投票而受到香港证券监管机构的干涉。高院法官在上周三及周四,审讯两日后决定6日裁决。在审讯的过程中,富通保险行政区域总裁林孝华承认于今年1月买了50万股电盈股票,送给下属作花红。调查又揭发5家证券行鼓励员工买电盈股票。证监会认为事件有串谋操控嫌疑,有人滥用法律,并不道德。

  法院的决定对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来说可谓是巨大胜利,正是李泽楷提议将这家在香港占据主导地位的固定电话运营商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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