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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2333-HK)周五公布,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与骄龙订立增资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已同意将斯玛特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4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14亿元。根据增资协议,公司将单方面注入全部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以增加斯玛特的注册资本。于增资完成时,公司及骄龙将分别拥有斯玛特的注册资本54.67%及45.33%。
骄龙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为投资控股公司,持有下列本公司子公司25%股权∶保定长城汽车桥业有限公司、北京格瑞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定长福冲压件有限公司、保定曼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并持有斯玛特50%股权。根据上市规则,骄龙为公司的关连人士,故增资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