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02日11:50 新浪综合

  密码锁形同虚设?

  别让共享单车成为危害孩子安全的隐患

  来源:晶报

一群小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开锁使用共享单车。一群小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开锁使用共享单车。
小学生在机动车道路上骑共享单车。小学生在机动车道路上骑共享单车。

  初二学生小唐骑共享单车回家途中发生意外,摘除了破损脾脏才保住性命,令人痛心。意外再次警醒人们,未成年人的骑行安全不容忽视。

  市交警局公布的大数据显示,去年深圳有3318名未成年人因自行车交通事故受伤。而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未成年人上路骑行的几率大增,甚至不少12周岁以下的儿童也违规骑行,其中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尽管不少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但从记者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一些密码锁形同虚设,根本拦不住“机灵”的孩 子。还有一些孩子利用从家长或成年亲属那儿获取的账户开锁骑行,而有的家长对“12周岁以下儿童禁止上路骑行”的法律规定根本一无所知。看似周全的保护措 施,其实根本没起作用。

  未成年人的辨识能力、规则意识、应对能力都偏弱,保护未成年人骑行安全,政府强制性的规范、企业技术性的手段、学校家长的安全教育,缺一不可。而如何让纸上的保护措施有效落地,真正为孩子搭建起一个安全的屏障,是每一方都有义务认真对待的问题。

  ■时间:4月20日

  ■地点:罗湖区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唐回家路上

  ■人物:小唐

  ■提要:放学后,初二学生小唐骑上一辆共享单车匆匆回家。谁知途中撞上人行道边的石墩,导致重大事故,小唐因此失去了脾脏……

  晶报记者 姚慧苹/文 刘宁宁/图

  意外突发 骑“小黄车”发生事故,初二学生摘脾方保命

  4月20日中午放学途中,罗湖区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唐骑共享单车回家,途中撞上了人行道边的石墩,小唐摔倒在地,腹部受到撞击。当时他并无外伤,于是起身打车回家。到家后,小唐感觉腹部疼痛难忍。因为当时家长不在家,小唐便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了邻居,邻居将他带至社康中心。

  社康中心的初步诊断后,小唐被送到深圳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医院检查后发现小唐脾脏、胰腺尾部破裂,随时有生命危险,需手术治疗。最终,医生切除了小唐的脾脏,才保住他的性命。目前,小唐的状态已经稳定,但仍须住院观察。

  该中学相关负责人徐老师称,据小唐自述,他骑行的“小黄车”是别人帮他开的锁。当时他在人行道上,车速并不快,意外撞上路边的石墩才发生危险。对于小唐在 这次意外事件中受伤,学校感到十分痛心。而早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初,该中学就针对学生骑共享单车的各类现状及媒体报道的各种新闻,利用班会课、短信提醒等方 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教育。

  由于中学生大多已满12周岁,达到了骑车上路的最低年龄,学校只能再三向学生强调,即便使用共享单车,也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以免发生危险。另外,学校也将继续严抓对学生文明安全使用共享单车的教育。

  市民反映 “熊孩子”脚都够不着地,也骑共享单车上路

  深圳市民闻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上下班路上经常看到不少年幼儿童熟练地徒手打开单车锁、独自在人行道上骑共享单车,甚至还有些孩子看上去只有五六岁,脚连地面都够不着,也晃晃悠悠地骑着单车,旁边也没有大人看着,“实在是太危险了!”

  闻先生还向晶报记者说起了前不久的一次亲身经历。当时他开车行驶在宝安某道路上,一个十一二岁大小的孩子,踩着单车迎面向闻先生冲了过来。“要不是我车速 慢,停了下来,后果不堪设想。”这个孩子当时一脸淡定,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这么小的孩子没有道路安全意识,学校和家长更应提高警惕。”闻先生 感叹,“主要是拿车太简单了。”

  打开App、扫二维码或输入单车编号、解锁,只需3步,使用者便可骑走一辆共享单车。但对于一些“熊孩子”而言,根本不用那么复杂,他们甚至不需要使用手机就可以将锁打开。“只要注意观察密码按键,5秒就能手动给单车解锁。”闻先生说。

  记者观察 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情况令人担忧

  晶报记者来到福田区某小学走访时发现,放学后,许多孩子骑着共享单车结伴回家,有些孩子在人行道上嬉戏打闹,有些孩子甚至直接在机动车道穿行,情况令人担忧。

  据记者观察,一些看上去十岁左右的孩子看到路旁停有“小黄车”“小蓝车”等使用机械锁的单车,便会走上前去,一一排查单车,尝试寻找别人用过但没有打乱密 码或者忘记锁上的“漏网之鱼”。有的孩子则熟练地转动锁盘,尝试直接开锁。“小黄车”的机械锁解锁难度较低,不少小学生不用手机验证就能开锁。记者询问现 场一名成功开启单车的小学生,开锁技巧从何而来。但他闪烁其词,不愿告知详情。而现场少部分使用手机获取密码的孩子,则向记者表明,自己的共享单车账号属 于父母或其他成年家属。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现场有家长帮助年幼孩子开锁。提到是否考虑过孩子骑行的安全问题时,该家长称,“我在这里看着,应该不会有事。”当记者告知,早在 2004年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就明确规定“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如果监护人任由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 行,交通管理部门可对监护人进行相应处罚,该家长一脸茫然,“是吗?但是我看到很多孩子都在路上骑车呀。”

  深圳:

  ■链接

  各地出台相关措施规范 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

  2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深圳市教育局联合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发布了《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

  将家长为12周岁以下儿童租赁共享单车上道路骑行、骑行时将儿童放置于自行车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自行车前架等违法行为纳入“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管理,并与企业共享用户违法数据。

  北京:

  4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将控制共享单车总量,要求承租人年满12周岁,使用单车后有序停放,共享单车需配备GPS定位,以保障骑行者人身安全等问题。

  上海:

  3月23日,上海发布《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年限、服务运营、使用者身高和年龄等做出了规定,骑行者年龄不满12岁不得骑用。

  海口:

  4月19日,海口出台《海口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和《海口市支持和鼓励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明确规定,各共享单车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共享单车服务。

责任编辑:胡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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